个体个税超出定额实例(老师/分析)
作者:韩玉星 发布时间:2023-03-23 09:31:28 点赞:次
个体个税超出定额实例
个体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独立承担经济风险的自然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体经营者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当个体经营者的所得超出定额时,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呢?下面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进行解析。
案例分析
小张是一名自由职业者,每年的收入为15万元。他在去年已经完成了申报并缴纳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今年他仍然保持着这样的收入水平,但由于去年年底央行降息导致他银行存款利率下调,使其获得银行利息收入1万元。这样小张今年总共有16万元的收入。
计算过程
首先需要计算小张今年应该享受多少优惠申请。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8〕76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办法,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时确定各项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小张今年应享受3500元/月×12=42000元的优惠申请,并且可以减除5000元/月×12=60000元的专项扣除费用(其中包括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即小张今年应该享受42000+60000=102000元的优惠申请和专项扣除费用。
由此计算出小张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6万元-102000元=5A元。
按照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递增计算方法计算,则:
- 不超过36000元部分:58000×3%-0=1740元;
- 超过36000至144000元部分:(58000-36000)×10%-2520=3048元;
- 超过144000至300000元部分:(0-0)=0元;
- 超过300000至420000元部分:(0-0)=0元;
- 超过420000至660000元部分:(0-0)=0元;
- 超过660000至960000元部分:(0-0)=¥;
- 超过960000部分:(-)=¥。
注:
- 上表中“36000”、“144000”、“300000”等数字均指“扶持期内收入”。
- 上表中“10%”、“20%”等数字均为实际适用税率(不含速算扣除数)。
- 上表中“-”表示无需再次缴纳税款。
- 上表中“¥”表示具体数值待计算后填写。
- 若读者在参考上表时遇到困难,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咨询专家意见。
根据以上公式可知,小张本年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为1740+3048=4788元。
结论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在申报个体工商户或自由职业者时,需要注意是否存在其他来源收入(如银行利息、股票投资收益等),以及是否能够合理使用各种优惠政策和减免措施来依据降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只有在正确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并且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才能够避免因未及时申报或漏报而产生罚款或其他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