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税率表(今日/认识)
作者:丰蔺钰 发布时间:2023-03-24 07:02:58 点赞:次
江苏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是指单独经营的法人或者非法人企业,其所得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江苏省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税率表如下:
1.适用于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
级数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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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超过3万元的部分 | 3% | - |
2 | 超过3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 10% | 2100元 |
3 | 超过10万元至15万元的部分 | 20% | 14100元 |
[解析]
对于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按照上述三档次计算纳税。如果月销售额低于3万元,则只需要交纳固定的3%税率即可。如果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那么最高仅需要交纳10%的税率。
2.适用于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不超过10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
2018年度江苏省个体工商户所得适用于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不超过100万元的纳税人综合所得计算方法及比例表(仅供参考) (单位: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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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数 序号 | 适用 收入范围 (含本数) | 适用 比例 (%) | 扣除费用标准 (含本数) | ||||
增值 税、消费 税及附加等其他营业成本费用总和(含本数)。 A类:50万以下B类:50万以上100万以下C类:100万以上150万以下D类:150万以上200万以下E类:200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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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 | 0.00--50.00 | 16.50 | 17,000.00 | 14,000.00 | 12,500.00 | 11,500.00 | 9,800.00 |
……省略部分内容…… | |||||||
注: (一)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等其他营业成本费用总和,是指计算综合所得时依据有关规定可以从收入中减除并与该项收入直接相关联各项支出之和,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等性基金等; (二)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小微企业涉及以往政策规定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932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由往年利润总额调整为当年应纳增值税; (三)A、B、C、D、E五类区间以递进方式确定;由此产生“棱形”阶梯式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