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废品税收优惠政策(解释/归纳)
作者:穆林瑶 发布时间:2023-03-26 16:20:29 点赞:次
再生资源废品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再生资源的利用也日益受到重视。而在层面,也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再生资源废品回收行动,以推动可持续发展。
1.税收优惠对象
根据相关法规,税收优惠对象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从事可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利用业务的企业;二是个人因自愿参与可再生资源回收而获得所得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
2.税收优惠措施
对于第一类企业来说,税收优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减免增值税。对于销售废旧金属、废纸、塑料等可回收物资的企业,在计算增值税时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并且可以享受进项税额抵扣。同时,还可以申请优惠之前已经缴纳过多余增值税。
(2)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年度所得额中扣除实际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所得额的最新扶持标准,并按照15%的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
(3)其他优惠政策。比如,对于进行电池回收、处理及贸易活动并通过环保认证或者申报绿色产品认定的单位,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可以享受购置补贴;同时还可以享受科技创新补贴等其他各类奖励政策。
对于第二类个体工商户或者普通公民来说,主要是针对他们因为自愿参与可再生资源回收而获得的报酬性所得给予减免或者申请税收优惠相应税种的政策。具体包括:
(1)减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通过向垃圾站或者其他卫生部门上缴废旧物品获得了报酬性所得,则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方面的减免或者申请税收优惠;
(2)其他奖励政策。比如,多地方针对参与可回收物品分类投放、积极反映违法行为等行为给予推荐有奖等激励措施。
3.政策实施效果
这些针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和相关公民群体提供纾困帮扶和激励支持措施取到了良好成效。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共有14882家正式登记注册从事固体废物处理(含危险废物)公司,其中以城市垃圾清运处理单位最多;而就单单塑料领域能够被有效利用则有近40万家小微型企业加入其中;同时全国范围内违法倾倒、非法集中堆放已经被有效打击下降。
总之,只有真正出台了高效合理稳定支持制造消费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做大做强产能建设后备力量,并且在合规性方面进行更加严谨支持监管建设和修改完善配套机制才能让更好地践行“两山论”思路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及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