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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税收优惠政策(阐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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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锦梅 发布时间:2023-03-27 00:16:50 点赞:


核心内容:甘肃省税收优惠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纷纷推出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企业发展。甘肃省作为西北地区的重要省份之一,也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申请征收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


甘肃省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纷纷推出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企业发展。甘肃省作为西北地区的重要省份之一,也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申请征收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减按20%计算应纳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且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与销售收入比率不超过3%的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内外公认的高科技领域内从事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并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认定的企业。

二、增值税优惠政策

1.申请税收优惠增值税政策。对在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中从事石油、天然气或者其他资源产品勘探开采、深加工、运输等环节,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或者许可证明材料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其销售该类资源产品取得的增值税申请税收优惠。

2.申请税收优惠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对于在甘肃境内生产且销售自主品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及新能源汽车且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其销售上述车辆取得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均申请税收优惠。

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个人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购买首套房并贷款还款时,可将还款中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在每年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直接扣除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金额。

2.赡(抚)养老人支出专项扣除。对于赡(抚)养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支出,在每月5000元以下部分可以最新标准扣除;在5000元以上至A元部分可以按照每月5000元扣除;在A元以上部分可以按照每月3000元扣除。

四、其他优惠政策

1.对于通过知识产权转让实现技术创新并取得经济效益或者使用自主知识产权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取得经济效益,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知识产权转让收入实现后如再投资同样用于技术创新,原已获奖励部分不再重复奖励。

2.对于通过海关进口货物先行存放而形成非本省进口环节流通或者未设立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不能直接进入第一道关口手续处理难度较大导致滞留于境外等情况下,按照“先行存放”方式入境后到达甘肃境内流通而形成本省进口环节流通货物,在本省境内交易中实际缴纳增值税和消费者储蓄等消费性涉及较大相关商品应缴清单项目时限以后没有再次转移地方性质交易行为并符合相关要求条件,则给予优惠相应“消费者储蓄”项目含义下已按比例预提缴存与地方预留条例总量缩减幅度部分对应金额。

总之,甘肃省推出多项针对性强且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惠措施,将有效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