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延期缴纳政策(7分钟前更新)
作者:毕润华 发布时间:2023-03-28 05:21:02 点赞:次
增值税延期缴纳政策
增值税作为重要的税种之一,在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为了支持企业在期间生产经营,减轻企业负担,近日出台了增值税延期缴纳政策。
1.政策概述
根据发布的,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对应纳税申报期内的增值税应纳税销售额和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可以按下列方式延期缴纳:
(1)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年度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其在上述时间段内应缴纳的增值税款可顺延至7月份缴纳;
(2)对于一般纳税人(年度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其在上述时间段内应缴纳的增值税款可分别顺延至7、8、9月份分三次缴纳。
2.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已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并开具了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019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前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
(3)税款属于当期应缴未缴状态。
3.注意事项
(1)延期付款不影响享受抵扣: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此次政策下延期支付增值税款后,仍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抵扣优惠;
(2)不逾期申报:符合条件企业需要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正常提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附表,并按照规定交清已到账但未入账的进项发票;
(3)不允许提前还款:符合条件企业不得提前还清已顺延支付的增值税款项。
4.总结
本次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对时期受到冲击较大中小微企业予以更多关注和支持,也显示出积极开展稳就业工作、保障民生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同时,在享受该政策所带来便捷服务时,符合条件企业也应当切实履行各项田报义务,并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