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煤炭的税收政策(详细/说明)
作者:贾展彤 发布时间:2023-03-28 13:59:17 点赞:次
贵州煤炭的税收政策
煤炭是重要的能源资源之一,而贵州作为一个拥有丰富煤炭资源的省份,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因此,贵州省对于煤炭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
第一条:减免企业所得税
为了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增强创新能力和扩大生产规模,贵州省实行了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具体来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
- 新建、扩建年产量在500万吨以上的大型井下矿井和露天开采场所,在前五年内申请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
- 新建、扩建其他规模的井下矿井和露天开采场所,在前三年内申请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
- 对于已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证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及以上、并且在当年度实际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总额超过上一年度同期数额的企业,可享受当年度申请征收扶持企业所得税。
第二条:暂缓缴纳资源税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行业资源税征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对于全国范围内所有未达到法定标准或未申报并认定为“非法堆放”的小型和散乱污土方面产生的氧化铁、氧化钙等物品暂停征收资源补偿费。而对于贵州省内符合条件但无法及时缴纳相关资源补偿费用的企业,则可以申请暂缓缴纳,并按规定支付利息。
第三条:减免印花税
在购销过程中,涉及到交易合同签订和发票开具等环节时需要交纳印花税。而为了支持贵州省内煤炭行业发展,同时引导市场价格稳定运行,贵阳市局联合多个区县局出台了“关于相应调整部分行为印花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表示:
- 对于从事销售原材料或低附加值产品且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含)的单位和个人,其交易合同签订和发票开具环节不再征收印花税;
- 对于从事销售高附加值产品或单笔交易金额超过100万元(含)的单位和个人,则按原规定征收印花税。
第四条:优惠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由于在挖掘过程中需要大量耗用土地资源,因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成为影响企业成本核算的一项重要因素。为了支持贵州省内煤炭行业健康发展,同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给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扶持积极肯定,该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
- 对于符合条件且被列入工信部钢铁去产能目录中钢铁类项目,在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可实施最新扶持标准至90%不等的差别化优惠;
- 对于符合条件且被列入工信部非钢铁去产能目录中非钢铁类项目,在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可实施最新扶持标准至70%不等的差别化优惠。
总结:
通过以上四条政策可以看出,在保证环保与安全前提下,贵州省积极推进相关领域扶持创新并落实优惠措施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信这些措施将会激励更多投资者来到贵州投资,并带动当地经济快速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