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回答/归纳)
作者:朱渝荣 发布时间:2023-03-31 16:06:05 点赞:次
核心内容:珠海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应税所得,按照规定计算缴纳的税款。珠海市对企业征收所得税采用核定,下面将对该进行详细介绍。1.什么是核定?核定是指依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由税务机关确定其应...
珠海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应税所得,按照规定计算缴纳的税款。珠海市对企业征收所得税采用核定,下面将对该进行详细介绍。
1.什么是核定?
核定是指依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由税务机关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相较于完全按照法定标准计算,核定可以更加符合实际情况,避免了过高或过低的纳税额。
2.珠海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原则
珠海市财政局规定了以下三项原则:
- 正常利润率原则:以同行业、同区域、同经营规模、同经营方式等相似条件下企业取得的平均利润率为基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修正和适当调整。
- 实际成本原则: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实际情况确定核算数值。
- 风险提示原则:考虑到经济运行周期波动、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对企业经营产生影响的情形下,实行风险提示管理。
3.如何申请核定征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 新设立企业:
- a.在开办期限内未进行装修和购置设备投入使用;
- b.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形成生产能力;
- c.已形成生产能力但未盈利或盈利微薄。
- 连续亏损两年以上或者亏损总额超过本年度预计利润额最新扶持标准以上的小型微利企业;
- 其他需要适用核准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4.如何确定申请金额?
申请金额应当根据该纳税人上年度实际发生和确认的应纳所得额及其分配方案、当年赔偿、补偿金等特殊性收入及其他与应纳所得额有关联且难以界定的因素而确定。同时还应当结合其前后期经济运行状况及近三年财务数据等因素来进行评估。
5.注意事项
(1)税务机关有权要求申请单位提供必要资料,并派员查验现场;
(2)核准过程中如发现虚假信息或者其他违反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情形,则逐步过渡该单位当前和今后5个会计年度享受此优惠待遇资格;
(3)核准后,若发现该单位不再符合条件或虚假声明,则撤销优惠待遇,并予以罚款。
总之,珠海市采用核准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一些特殊情境下比较适用。但需要注意相关申报条件与流程,并注重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