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新区税收政策(要点/详解)
作者:霍红光 发布时间:2023-04-02 13:49:56 点赞:次
哈尔滨高新区税收政策
哈尔滨高新区是黑龙江省在科技创新驱动战略的指导下,为响应号召、打造东北亚地区创新中心而建设的高科技园区。为了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该区域发展,哈尔滨高新区出台了一系列优惠税收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对于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研究和开发的企业,前三年实行申请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政策;第四年至第六年享受申请征收扶持企业所得税政策。
2.对于从事生产重点支持的产品或者提供符合国际竞争力标准的服务的企业,在其纳税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时,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于从事环保、节能等社会公益性事业或者中小微型企业的,按照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对于从事海外引智和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在其实际工资获得额不超过100万元时,个人所得税减按最新扶持标准计算缴纳。
2.对于在该园区注册且在此拥有稳定住房并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之后,购买首套房并使用自有资金最新标准支付购房款项的个人,在购买之日起五年内每年可扣除12000元房贷利息所对应部分及房屋租金支出(以实际支出为限)。
三、增值税优惠政策
1.对从事研发生产高新技术产品或者提供符合国际竞争力标准服务并纳入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或鼓励发展产业目录(2016版)范围内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其销售该类产品或者提供该类服务取得的增值税按照6%计算缴纳;
2.对于投资额较大且具有重大推动作用、长期效益和先进性、抗风险能力强等特点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依法征收增值税后,由哈尔滨市财政局给予最新扶持标准至最新扶持标准不等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