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居间费税收最新政策文件(正确/梳理)
作者:沈启盟 发布时间:2023-04-03 12:05:03 点赞:次
个人居间费税收最新政策文件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网络平台从事居间服务。这些服务包括了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家政服务等等,由于其便利性和高效性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然而,在这些居间交易中,很多人并不清楚自己需要缴纳税费。近期,出台了个人居间费纳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针对这一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1.居间服务的定义
根据办法,个人居间服务是指个人在非贸易方式下,为他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中介、撮合、协调等支持性服务所取得的报酬。换句话说,就是指那些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帮助完成交易的个人,并获得相应报酬的行为。
2.纳税义务
根据办法,从事个人居间服务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相关税款。具体来说:
(1)月销售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申请税收优惠增值税。
(2)年度总收入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且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不含3万元),申请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
(3)年度总收入超过10万元且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则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3.纳税申报方式
针对上述纳税义务,办法明确规定,从事个人居间服务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1)登录地方联合设计开发实施电子商务综合法律服务平台“无忧e购”,在线填写并提交电子化增值/营业/企业所得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
(2)到主管地方(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窗口提交增值/营业/企业所得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
(3)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填写并提交增值/营业/企业所得小规模纳税申报表。
4.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支持和促进小微企业以及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办法还特别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1)对于月销售额低于1000元(含1000元),申请税收优惠增值/营业/企业所得等相关种类涉及增值/营业/企业所得等相关种类涉及减免优惠之外其他类型的所有涉及本项经营活动之外其他类型的所有涉及本项经营活动之外其他类型的所有涉及本项经营活动之外其他类型的所有涉及本项经营活动之外其他类型各类其它费用;
(2)对于年度总收入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且符合创新型科技中小微型企业认定条件,准予享受有关支持创新型科技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相关财政支持和金融扶持措施;
(3)鼓励采用智能化信息系统、数字化集成管理、先进生产工艺等先进科技手段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给予相应补贴和奖励。
5.结语
随着网络平台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办法对于从事居间服务行为必须缴纳相关费用做出详细规定,旨在加强对该领域内各种违法行为监管力度,并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办法也为符合条件者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希望广大从事此类行为的朋友们能够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条例,共同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