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3%减按1%政策怎么计算(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作者:胡圣勇 发布时间:2023-04-12 01:45:15 点赞:次
1.了解增值税3%(小微1%)优惠申请1%政策
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了增值税3%(小微1%)优惠申请1%政策,即增值税率由最新标准降至13%(小微1%),其中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小微1%),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小微1%)。该政策的目的是促进经济发展,依据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2.计算增值税进项
在计算增值税时,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进项。进项指企业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支付的费用,这些费用可以作为扣除应纳增值税的基数。
假设某企业从供应商A处采购货物10000元,并付出1000元的增值税;从供应商B处采购货物5000元,并付出500元的增值税。则该企业的进项为15000元(不含增值税),3000元(不含增值税)。
3.增值税抵扣
在计算完进项后,企业可以将其与销售额进行抵扣。销售额指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如果销售额大于进项,则该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进项大于销售额,则该企业可以申请退税。
假设某企业销售产品10000元,并收取1000元的增值税。则该企业的销售额为11000元(含增值税)。根据上面的进项例子,该企业可以抵扣3000元的进项,因此需要缴纳800元的增值税(11000-3000=8000,8000×13%(小微1%)=1040,1040-240=800)。
4.增值税3%(小微1%)优惠申请1%政策下的计算
在增值税3%(小微1%)优惠申请1%政策下,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小微1%),即销售额×13%(小微1%)-进项×13%(小微1%)=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小微1%),即销售额×3%(小微1%)-进项×3%(小微1%)=应纳税额。
以一般纳税人为例,假设某企业销售产品10000元,并收取1000元的增值税;从供应商A处采购货物10000元,并付出1000元的增值税;从供应商B处采购货物5000元,并付出500元的增值税。则该企业的销售额为11000元(含增值税),进项为15000元(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为520元(11000×13%(小微1%)-15000×13%(小微1%)=520)。
5.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在一些行业,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可能存在比较大的成本差异,导致进项与销售额之间的差距较大。为了解决这种情况,对一些行业实施了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政策。
以建筑行业为例,假设某企业销售产品10000元,并收取1000元的增值税;从供应商A处采购货物10000元,并付出1000元的增值税;从供应商B处采购货物5000元,并付出500元的增值税。根据建筑行业的规定,该企业可以将采购自A、B两家供应商的货物所支付的增值税加计抵扣。假设该企业可加计抵扣3000元,则其进项为1最新金额(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为2340元(11000×13%(小微1%)-18000×13%(小微1%)=2340)。
6.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同时,企业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变化,避免因为不了解政策而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