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可以税前扣除吗(居间合同个人所得税)
作者:龙香梅 发布时间:2023-04-22 18:55:46 点赞:次
居间合同可以税前扣除吗?
居间合同是指某些中介人员在买卖、租赁、服务等方面,为了促进交易而与双方签订的一种协议。在签订居间合同时,往往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用。因此,对于签订居间合同的人来说,是否能够从中获得税前扣除的优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1.居间合同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计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应当按照纳税人获取的收入总额计算,并依照不同收入水平分段递增计算。对于居间合同中代理费用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规定: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房地产经纪服务活动中取得的代理服务费用和其他收益适用20%的比例扣除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在居间合同中获得的代理费用,可以按照20%的比例扣除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2.居间合同中的代理费用能否享受税前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者,其所得额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其他所得者,其所得额减除费用后剩余部分为应纳税所得额。”
换句话说,只有在个人获取收入时需要支付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才可以享受税前扣除。而居间合同中的代理费用并非必须支付项,在签订合同时也并没有强制性要求支付该项费用。因此,在居间合同中取得的代理费用无法享受税前扣除。
3.如何避免居间合同带来的不必要负担?
(1)了解相关政策:在签订居间合同时,应当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以避免因为不了解政策而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2)谨慎选择中介人员:选择信誉良好的中介人员,签订合同时要看清各项费用的明细和金额,避免被不必要的费用“坑”。
(3)咨询专业人士:对于居间合同中相关税务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者律师等人士,以寻求更加可靠的解决方案。
结论
居间合同中代理费用按照20%比例扣除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无法享受税前扣除。因此,在签订居间合同时应当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谨慎选择中介人员,并咨询专业人士以避免不必要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