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地税定额(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税)
作者:张春伟 发布时间:2022-03-22 09:58:00 点赞:次
1.第十七条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定期定额户可以选择采用直接(上门)申报、数据电文申报、邮寄申报和简易申报等纳税申报方式。
2.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负责辖区内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工作。第二章定额核定方法和程序第十条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3.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三十三条运用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管理系统的地方税务机关,在采集有关数据时,应当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参加。《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津地税所〔2007〕18号)及《关于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津地税个所〔2009〕5号)废止。第十八条定期定额户可以委托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
4.2007年4月28日发文内容: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稽查局、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编者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十四条对未达到起征点定期定额户的管理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核定程序核定其定额。
5.地方税务机关与代征单位必须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并向代征单位颁发委托代征证书。第三十二条定期定额户对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6.《公告》发布的背景以票控税是税务部门加强零散税收控管的有效手段。本办法所称的定期定额户是指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第八条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积极引导定期定额户建账建制。

一、个体工商户地税定额(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税),怎么能认知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第二十九条定期定额户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2.第五条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做出调查分析。定期定额户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规定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3.没有进行联合核定的,地税机关可参照国税机关核定的定额;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国税机关核定定额明显偏低的,应积极与同级国税机关协商进行定额调整,若有争议不能协商一致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自行核定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22440元(7480元*3倍),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凡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开户银行及账号。
4.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月实际经营额达到起征点,应当在纳税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第十五条定期定额户应当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完整保存有关纳税资料,并接受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检查。
5.海南省地方税务局2017年9月15日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事业单位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扣除标准的公告》的解读为了明确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扣除问题,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发布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扣除标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6.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为了便于邮政部门及时准确代征个人所得税,需要统一明确个人所得税相关征收规定。

二、个体工商户地税定额(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税),如何开始表明
1.其账户内存款数额应当足以缴纳当期税款,且其存款入账的时间不得影响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纳税期限内将其税款划缴入库。关于本市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在向个人支付收入时依法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2.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由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和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于2017年4月1日起委托邮政部门逐步在云南省邮政网点为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和代征税款,充分发挥邮政网点便利纳税人的优势,使广大纳税人能够方便就近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缴纳税款。第六条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切实加强核定定额的民主评议工作,并分别成立核定定额民主评议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3.第七条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采用计算机评定定额,增强定额核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定期定额户应按照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填写有关申报文书。
4.第三十一条定期定额户税收征收管理中使用的文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国税函[2006]1199号)规定执行。个体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调整适用的征收方式。
5.公示地点、范围、形式应当按照便于定期定额户及社会各界了解、监督的原则,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确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22440元(7480元*3倍),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