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收款如何确认收入(分期付款如何确认收入)
作者:姚元飞 发布时间:2022-03-23 05:58:42 点赞:次
1.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款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企业应在代开发票时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及其他相关税费,如果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因代开发票已经缴纳税款的,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5101主营业务收入,第三条第款:分期收款销售,指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的一种销售方式。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所得税条例》)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收入金额为合同或协议分期收款的金额,当期确认应税所得,计算应交所得税。
3.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800万元(市场价格),所得税率25%(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计量单位:万元)。分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即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销售收入;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出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
4.提供劳务收入的金额为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在发出商品和取得商业汇票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例]甲、乙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企业,2008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
5.本案例可以分期确认收入,其中2020年确认应税收入600万元(首付款200万元+每季度100万元)。本案例合同约定的开票时间与收款时间一致,增值税义务发生时间都是一致的。
6.提前开发票不一定确认收入如上述规定,提前开发票只能说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会计和企业所得税不一定要确认收入,相关的账务处理就不需列示收入类科目。

一、分期收款如何确认收入(分期付款如何确认收入),要怎么样试析
1.《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具增值税发票,确认收入实现,收入金额为分期收款金额,并结转相应成本,计算应交增值税和所得税额。以本期收到的现款或以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现款的日期作为本期收入的实现。
2.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第五十九条第款规定: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3.最后一期也可以跟确认收人的会计分录合并做。实行货到结算的,在货物到达我国港口已取得外运公司的船舶到岸通知单向订货单位开出结算凭证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实行单到结算的,凭国外账单向订货单位开出结算凭证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按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作为财务费用抵减处理。
4.陆运的以取得货物承运单或铁路运单,海运的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的以取得空运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2括号托付承收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的方式销售。企业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采用实利率法摊销。
5.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并签订了书面合同的情形,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都是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确认收入实现的时间。
6.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出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

二、分期收款如何确认收入(分期付款如何确认收入),怎么表述
1.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2括号企业将承诺的商品转让给客户与客户支付相关款项之间的预计时间间隔和相应的市场现行利率的共同影响。
2.该销售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收入确认方式、确认时间和确认金额等方面存在着差异,给企业带来了烦琐的纳税调整。
3.不同的销售方式下,销售收入的确认:1括号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5101主营业务收入,第二条第款规定:提供劳务。
4.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冲减财务费用。该折现率一经确定,不得因后续市场利率或客户信用风险等情况的变化而变更。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5.与增值税计税依据一样的道理,案例中开票金额低于现销价格,具有真实商业实质和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应收收入确认金额。在商品、产品发出或劳务提供给接受方作为收入的实现。
6.不开票不一定不确认收入如上述规定,只要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就需在会计上确认收入,满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要求的话还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无论发票是否开具。
7.《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在评估合同中是否存在融资成分以及该融资成分对于该合同而言是否重大时,企业应当考虑所有相关的事实和情况,包括:(1括号已承诺的对价金额与已承诺商品的现销价格之间的差额。
8.中明确(或者以隐含的方式)约定的付款时间为客户或企业就转让商品的交易提供了重大融资利益时,则合同中即包含了重大融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