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个税代扣代缴(个人转让股权代扣代缴)
作者:贾琼 发布时间:2022-03-23 06:22:01 点赞:次
1.第九条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上述股权转让款个税应一次性(按5000万元收入)代扣代缴还是可以分两次代扣代缴。
2.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3.即财产转让所得按次计算纳税(计算个人所得税并缴纳(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其他合理方法主管税务机关采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存在困难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5.法条摘要《个人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6.将《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的按月或者按次,即财产转让所得按次计算纳税(计算个人所得税并缴纳(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我们想要知道专业机构做的好不好,先要自己了解国有公司股权激励的方式,这样才有助于我们挑选专业机构和做好国有公司股权激励工作。
7.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3括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括号45号)第三条规定。
8.……第十七条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
9.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股权转让个税代扣代缴(个人转让股权代扣代缴),如何去阐述
1.第七条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
2.股权转让相关规定解读与推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转让股权属于财产转让所得。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如果不能分清三者的区别,将无法清晰、合理地阐述《个人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条文。
3.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4.(1括号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5.第十四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2括号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8括号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
6.合理推断财产转让所得也是和取得收入相关的次数,进一步合理推断应理解取得收入为一次。
7.契税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第十条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8.《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财产转让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是国有公司股权激励想要达到更好的效果,必须要有专业的机构来帮助企业完成这项工作,不然对企业的管理的帮助并不明显。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二、股权转让个税代扣代缴(个人转让股权代扣代缴),如何做简析
1.……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财产转让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2.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出售股权;公司回购股权;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其他股权转移行为。《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3.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在公司中虽不常见,是股权转让税收却不能忽视。
4.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
5.写在前面虽然关于这个问题规定的最直接、最细致的是《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该公告涉嫌与上位法相违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就要申报个税,总局公告太奇葩》一文有所涉及),故本文不引用其任何条文,仅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行阐述。这是我迄今见过,最完整近乎完美的会计分录汇总,建议收藏备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6.作者核心观点财产转让应按整个转让行为涉及的收入、原值和合理费用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上述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为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