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3减按2(出售固定资产简易计税3%按2%)
作者:李小喜 发布时间:2022-03-23 08:06:07 点赞:次
1.(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16〕36号附件2括号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农产品核定扣除时:(1括号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2.6括号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理解: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财税〔2016〕68号、财税〔2016〕36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财税〔2018〕97号)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4.(财税〔2016〕140号)2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转让土使用权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括号建筑服务:简易计税可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一般计税不得扣除。(财税〔2016〕47号)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6.一般纳税人销售自2013年8月1日起取得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并且按规定已抵扣过进项税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财税〔2016〕140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库存化肥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7.十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按照简易办法计税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固定资产3减按2(出售固定资产简易计税3%按2%),如何才能诠释
1.简易计税方法的相关规定所称旧货,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3.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行为不属于销售二手车行为,不征收增值税。销售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行为不属于销售二手车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括号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以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扣除支付的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3%简易计税,可以按3%向服务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并选择差额纳税的,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5.(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2016年8月1日起,91个试点城市。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
7.销售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销售或进口正列举的农产品等货物(见附件1括号,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进口税率为13%;销售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税率为9%)为6%,出口货物税率为0;货物税率是13%,服务税率6%。
8.桶装饮用水不属于自来水,应按照17%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其接受的捐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十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自行开具或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9.(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二、固定资产3减按2(出售固定资产简易计税3%按2%),要怎么评析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所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3.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向主管的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5.(总局公告2012年1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财税〔2018〕97号)3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票种核定事项,除税务机关按规定确定的高风险等情形外,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即时办结。
6.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7.(总局公告2017年11号)3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附件2: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5%征收率: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开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8.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