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支付税务管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
作者:白雪冰 发布时间:2022-03-23 14:34:19 点赞:次
1.实施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推行税务备案电子化。备案人可凭《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2.自2020年1月1日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在全省范围内启动。纳税人无需打印纸质备案表,只需凭备案受理编号前往付汇银行,由付汇银行根据备案受理编号查验备案信息并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3.据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备案,打通了企业、税务、外汇、银行间的信息共享渠道。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并已通过银行查验的备案表,以及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备案表,如在付汇前发现存在差错需要更改的,备案人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供情况说明,申请作废后重新备案。
4.为您的财务职业发展增加底气和机遇。现就《公告》主要内容和考虑说明如下:《公告》出台的背景为适应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要求,税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通过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全天候无纸化零接触跨区域办理,为适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非接触式办税进行了探索实践。税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度。
5.温馨提示付汇银行网点不在新疆范围内的,备案人网上录入备案信息时可手工录入银行营业网点名称,外省银行可通过登陆新疆电子税务局实现备案信息查验。

一、对外支付税务管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怎么去试析
1.绍兴嵊州一家从事网络游戏开发与运行的公司,财务部设在杭州,当公司申请服务贸易等项目的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时,财务人员经常要在杭绍两地奔波。备案人凭电子税务局自动生成的备案表编号及查验密码在银行办理付汇业务。
2.这种非接触式办税使全市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高效云备案。温馨提示自2020年1月1日起,本市全面实施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工作。在推行税务备案网上办理方式,保留了传统的纸质备案渠道,备案人可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备案方式。
3.将在办税服务厅继续保留一窗式办理通道,全方位为纳税人提供便利。
4.为进一步提升对外付汇便利度,在前期全省范围内实现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外汇局建立了以外部信息交换系统为依托的信息共享机制,以提升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便利度和付汇效率,解决跨省办理问题,提高后续管理与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5.除上述网上办理方式外,目前仍保留办税服务厅受理渠道,境内机构和个人仍可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6.下列事项无需办理税务备案: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财政预算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
7.备案人需要妥善保存税务机关反馈的《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并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随着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实现电子化,这种奔波成为历史。
8.备案人完成备案后,可凭网上办税系统自动生成的《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二、对外支付税务管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如何去读懂
1.如果非居民企业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则需要在合同信息采集或合同备案前进行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
2.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备案表未通过查验被银行退回的,备案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重新备案。
3.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附送中文译本);若同一笔合同之前已经做过支付备案并已提交过资料,则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为非必报。备案人选择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可在主管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或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备案表》并填报相关信息。《公告》明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网上办理渠道和流程,备案人可自主选择线上办理,无需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4.备案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和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通过电子税务局等在线方式填报;从主管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下载并填报;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报。
5.备案人选择在电子税务局等在线方式办理备案的,应完整、如实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相关资料。预览提交前往银行办理付汇提交完成后,纳税人可以持生成的受理编号前往具体的付汇银行支付,并由银行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支付备案核验。
6.张永优所办理的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是指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不含)以上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外汇资金时,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当地税务局和外汇局反馈。
7.备案人完成备案后,即可凭《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