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干部挂职交流(地税局副局长)
作者:郭子扬 发布时间:2022-03-24 03:32:01 点赞:次
1.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岗位总部机关本次交流轮岗培训学习的岗位有:工程造价管理岗位、工程技术管理岗位、安全管理岗位、会计核算岗位、人力资源管理岗位。
2.实施步骤3月5日前,向司属各单位下发《2014年度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实施方案》,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于3月12日前上报本次推荐到总部机关交流轮岗、挂职锻炼人员名单。绩效考核结束后,公司将按照考核结果对交流轮岗、挂职锻炼人员工作岗位重新安排。
3.各分公司、项目部依据《公司管理人员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自行编制本年度单位内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实施方案,并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实施方案及方案实施情况报公司人力资源处。根据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可留任总部机关,或回到原单位相应岗位工作。
4.通州国地税在创新建立国地税银联合服务厅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工作,互派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为期一年的双向挂职交流,实现人才互动、经验共享,促进国地税合作提档升级。由公司人力资源处总结本次工作开展情况,为明年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工作积累经验。
5.从综合素质、职业素养、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精神状态佳的优秀干部作为互派挂职交流人员,确保选派干部能够充分发挥在国地税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青海国税、地税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既丰富了干部经历,拓宽了干部视野,提升了干部素质,又进一步增进了国地税之间的互动。

一、国地税干部挂职交流(地税局副局长),怎么去解析
1.有了制度保障,国税、地税双方坚持聚焦主业,以落实税收改革任务为导向,主动加强联系沟通,市、县两级互派挂职交流干部70人,安排在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税收政策等国地税合作较为深入的业务部门。指导思想、目的和宗旨按照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眼于管理人员的培养锻炼和潜在能力的开发,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公司各级管理干部层面,优化管理人员队伍结构,努力做到配置合理、人岗相适、各得其所,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事尽其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本次选定互派的2名干部均担任局长助理职位,结合挂职交流岗位特点,明确挂职交流干部的岗位工作职责和任期目标任务,确保挂职干部有职、有责、有权开展工作,共同推进通州国地税合作取得实效。
2.促进纳税服务深度融合,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促进信息高度聚合,共享涉税信息应用,夯实了税收征管基础,协同落实税收改革发展任务,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3.本次挂职锻炼的岗位有公司总部办公室副主任一职,机关各部门、各分公司和项目部可推荐人选挂职锻炼。通过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建立起公司管理人才库,为公司选择、提拔管理干部提供依据。立足青海实际,制定《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开展干部挂职交流的意见(试行)》,对组织领导、交流对象及期限、选派程序、主要职责和日常管理等进行详细规定,为有序推进干部挂职交流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国地税干部挂职交流(地税局副局长),要怎样认识
1.基本原则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个人要从公司整体的发展需要,各分公司、项目部如果有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的岗位,需要由公司总部进行协调、配置人员的,一同将信息上报。
2.班子建设考核目标任务;队伍建设考核目标任务(前两个目标由监察室、人教科负责);收入任务考核目标任务(由计财科负责);征管执法工作考核目标任务(由征管科负责牵头,法规科、规费科、税政科、登记分局等部门共同完成);廉政建设考核目标任务(由监察室负责)。
3.干部交流挂职方案: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实施方案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办事效率,全面培养和锻炼员工队伍,结合公司的实际,依据《公司管理人员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4.国地税联合召开互派挂职干部工作会,研讨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工作要求,商定挂职交流人员选派条件、挂职期限、任职岗位、管理方式等具体事宜,建立国地税干部互派干部管制交流工作机制。
5.管理工作措施将各分公司、项目部推荐而未能参加本次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的人员进行备案,如有相应或相似的岗位需要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的。
6.直属单位人员编制核定市局稽查局核定编制35人,登记分局核定编制5人。干部挂职锻炼轮岗原则坚持有利于惠州地税科学发展,有利于基层建设和基层工作规范化,有利于优化干部结构,有利于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原则;坚持适才选岗原则;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