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信用等级评定(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
作者:葛海琴 发布时间:2022-03-24 04:01:01 点赞:次
1.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地税评〔2005〕363号)废止。
2.具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的有关规定办理。对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附件: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表(略)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数量统计表(略)纳税人信用等级统计表(略)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3.第五条市局纳税评估处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下一个评定属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具体评定工作由地税局牵头主办,此后的评定属期每隔两年类推执行。
4.开发区地税局对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在该局辖区内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满两年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可参加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在8月16日前完成评定上报工作。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评定工作的具体时间和要求由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统一部署。
5.深圳市地税局将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列为重点工作,着力在评定方法的科学性和评定结果的公正性上做文章,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收到了良好成效。第二章评定标准第六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应根据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中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发票使用、帐簿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信息作为评定基础(附件3括号。
6.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提出改进意见并及时报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一、地税信用等级评定(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如何评析
1.税收管理员按填写《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表》(附件1括号、《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数量统计表》(附件2括号、《纳税人信用等级统计表》(附件3括号,并将纸质和电子文档逐级上报各级评定委员会。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的相关资料,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归档保存。
2.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全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配合协作和信息共享。
3.深圳市地税局积极开展诚信激励及失信惩戒。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由纳税评估科负责即时维护核心征管系统的纳税信用等级信息。
4.至评定日为止有新发生欠缴税款达到5万元以上或占应纳税款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自评定日起向前推算两年内发生,至评定日尚未清缴的),不具备评定为B级纳税人的资格。纳税人出口货物,在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条件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税局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以来,纳税信用等级在全社会中的认知度和关注度不断加强,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合作、双赢、互信的新型征纳关系逐步形成。
5.要加强国地税沟通协调,尤其在对共管户评定过程中,努力提高评定质量和效率。第四条纳税信用等级按评定属期进行评定。
6.对办理税务登记不满两年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视为B级管理。根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需要,经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批准,可适时增删和调整要素指标的评定标准和评分分值,并于下一评定期适用。
7.第二十三条各区、县局,应在征管、稽查、评估等相关部门建立定期信息传递机制,及时全面掌握纳税人的涉税动态。

二、地税信用等级评定(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要怎样表述
1.要认真评定每一户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做到统一标准、公平公正,确保每一户纳税信用等级与其履行纳税义务表现相符。朝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落实《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各信用工作主管部门: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职能,认真贯彻落实。评定原则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地税统一的评定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2.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是深圳市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也是实现纳税人分类管理和服务,引导纳税遵从的关键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织领导根据全省各级国税局、地税局已建立的轮换牵头工作机制,2012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由省国税局牵头。提升效能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分别实行分类服务和管理,增强税收管理的针对性,提升税收管理的效能。
3.税收管理员结合日常税源管理及纳税评估工作中掌握的信息,围绕考评指标进行考评打分。广大纳税人公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内容。
4.第二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按照统一的评定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确定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实施分级管理的工作过程。加强配合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评选办法》等有关文件,使参加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评定标准、评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