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放管服落实情况(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
作者:范渠柳 发布时间:2022-03-24 15:37:59 点赞:次
1.实践中还有一些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要求取得清税文书。会议表彰了青岛国税33名道德模范和108名重点工作先进典型,传达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向全市国税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宣读了道德建设倡议书,播放了青岛国税精神文明建设巡礼专题片,努力在国税干部中掀起比学赶超的工作热潮。扩展税务总局大数据平台应用功能,支持省税务局基于税务总局大数据平台实现相关数据应用,满足个性化需求。
2.省税务机关建立健全风险应对任务扎口管理机制,统一通过金税三期风险管理平台集中推送风险应对任务。
3.推进税务信息系统与公路收费系统对接,依托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动物流行业降本增效。加强统一运维管理平台应用,全面提升系统运维、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的支撑保障能力。简并优化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申报表,提供网上办理更正申报功能,较大幅度精简表单填报,缩减纳税人申报纳税准备时间。
4.对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不齐(包括未办结事项要求报送的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制定出台全国电子税务局业务、技术标准规范,改造升级各省网上办税服务厅,建成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实现纳税人申报、缴税、发票领用和开具、证明开具等绝大部分涉税事项网上办理,让纳税人办税更加快捷高效。全国税务系统勇于创新,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5.将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新办纳税人纳入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范围,减轻纳税人发票认证负担和办税服务厅工作压力。
6.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响应纳税人诉求,《通知》规定这类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清税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以推行实名办税为契机,归集办税人员信用记录,建立办税人员涉税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个人信用与企业信用之间的联动。严格依法行使税收核定权,进一步规范各税种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征收的标准、程序和计算方法;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额、所得额不超过定额的,取消年度汇总申报。

一、国税放管服落实情况(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如何才能总述
1.要把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列为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大考评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打通国税局、地税局信息壁垒,扩大一方采集、双方共享范围。
2.统一核定基数,保证同一区域内规模相当的同类或者类似纳税人的核定结果基本相当。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坚持服要优质且有感,以问题为导向,抓住主要矛盾,调整关键环节,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方式,让纳税人办税更便捷、更贴心、更舒心。持续改进税收执法坚持法治思维,规范税收执法权力运行,加强执法行为监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文明的税收法治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3.对税收政策科学分类,明确上网发布渠道和形式,升级12366纳税服务平台,提高税收政策透明度。
4.各地国税局、地税局要联合加强与外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协税护税水平。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缩短评价周期。各地税务机关建立与制度改革和业务创新相配套的岗责体系,明确各部门间的专业化分工关系,优化整合办税服务资源,强化风险管理资源配置,做好前后台职责分工衔接,实现征管资源集约化利用。
5.完善提升决策支持系统,做好税务总局、省税务局两级基础库建设,优化风险分析模型、指标体系以及案例库。
6.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适应当前新形势,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税务总局制发本《通知》,推出更大力度优化企业注销办理程序的措施。
7.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做好舆情研判,畅通纳税人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各种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运用税收大数据,建立信用积分制度。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的纳税人,也可以按149号文规定,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8.青岛市国税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工作会议结束后,迅速行动、认真组织,紧密围绕会议各项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
9.2018年10月后,与其他各项改革集成融合,推动实现税收现代化。

二、国税放管服落实情况(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如何做举例
1.进一步推动将纳税信用体系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纳税人自律、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合作机制。
2.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纳税评价指标,积极参与国家营商环境税收指标的制定和评价工作。按照属地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理转变的要求,合理确定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简并整合日常事务性管理事项,健全完善税源管理的衔接机制和配套制度,税收管理员主要做好以风险应对为重点的事中事后管理,进一步实现管理方式转型。
3.建立健全实名办税制度,按照企业类型、涉税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实名信息采集范围。
4.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江苏省(市)国税局、地税局要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2018年6月底前要取得明显成效,税务总局要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5.简化纳税人在本省内跨市、县变更登记流程,便利市场主体自由迁移。推动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取消发票领购簿等规定。
6.试行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线上申请、网上缴税、自行出票模式,分行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青岛国税全体干部一致认为,总局基层会议主题明确,既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勾勒出前进方向,也指明了抓好基层、服务基层、建强基层的方法手段,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税收工作将起到非常重要的引领作用。
7.鼓励各地在税务总局顶层设计的总体框架下,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措施,上级要对基层好的经验做法进行集成推广,更好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8.制定税务系统权责清单范本,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化工作,确保相同的权力和责任事项,在各级税务机关的名称、类型、依据、履责方式和追责情形统一规范,努力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衔接、运转顺畅、透明高效的全国税务系统权责清单运行体系。实现对纳税人信用和风险状况的动态监控评价,根据监控评价结果实施分类服务和差异化管理。
9.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涉及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切实增强推动改革的使命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