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如何缴纳增值税(分公司的增值税要合并到总公司吗)
作者:夏月玲 发布时间:2022-03-24 17:50:17 点赞:次
1.所得税总分机构纳税这块08新税法变化很大,相关规定及计算方法建议参看: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的规定。增值税按规定可以汇总的只有这两个情况,再就是可能有极特殊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特批的可以了,很明显你们企业都不是,所以增值税方面不能汇总,既然增值税是独立的,也就不可以只由总机构开票了,对增值税环节来说就是两个独立的企业了,各自己的业务都应该按规定开具发票。这个汇总并不像以前,都由总机构纳税,而是各分公司将数据报给总机构,再由总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计算分配给各分公司,总分公司分别按总机构汇总后计算出的分配额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2.在通常情况下,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没有经过特别申请与批准的话,分公司与总公司就是两个不同的增值税纳税人。

一、分公司如何缴纳增值税(分公司的增值税要合并到总公司吗),如何简析
1.只是总公司收回分公司的资产和承担分公司的负债。这种情况不可以,生产地和销售地已经跨越很大的地域了,移送的过程中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如果总分公司是独立纳税的,则增值税方面划转固定资产需要视同销售,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2.按国家政策规定,增值税只有相关部门认定的连锁企业才可以汇总纳税,你们企业显然是不附合认定连销企业条件的。
3.是两个独立法人主体之间发生的事情,对于同一法人主体下的总分公司之间是不适用的。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4.至于企业所得税嘛,你就向税务机关申请看看,是否可以合并纳税咯,要分别纳税的。

二、分公司如何缴纳增值税(分公司的增值税要合并到总公司吗),怎么去评析
1.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新税法,总分公司(分公司应为非独立法人)之间企业所得税必须要汇总纳税。由于总分公司的资产所有权最终都属于总公司,所以资产由分公司划转到总公司,所有权的权属没有发生变化,企业所得税方面不需要视同销售。
2.所以你们企业将货物从温州分公司移送到上海总公司用于销售时分公司必须视同销售交增值税,并且由分公司开具发票给总公司。
3.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来认定。因为根据民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资产与负债的都是最终属于总公司。希望你们企业尽快理清思路,到主管局办理相关备案、申请手续。
4.分公司这方面,当地的税源流失了,减少了当地的税收,当地的税务局业绩有损失了,就有可能会追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