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公积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作者:曹景堂 发布时间:2022-03-25 13:10:55 点赞:次
1.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会计调整业务的税前扣除要点备案制: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应当将变更或更正的性质、内容和原因等在变更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法协调原则: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应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3.地税部门也提醒缴存单位,对于超出标准的缴存部分需依法纳税。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方法: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三险一金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所得和法定税前扣除项目,在单位为个人提供相关养老、医疗、就业和住房保障的,税法也给予了相应计税优惠,减轻了纳税人的税负。住房公积金的定义: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5.在所得税的计算中,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采用的是双重计算标准,还有另外一个项目税前扣除的计算采用的也是双重标准,那就是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只不过它不是税法文件直接规定的,而是通过一系列层层授权形成的。对有证据表明企业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造成减少、免除、推迟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
6.从目前减轻纳税人办事流程的政策方向上,应尽量减少备案,而采取增加企业信誉的制度。何谓与取得收入有关。

一、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公积金可以税前扣除吗),怎么能区分
1.一致性: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涉及税前扣除的调整事项(包括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如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应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如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相应调整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缴存基数上限对于缴存基数的上限,《通知》规定了不能够超过职工工作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无形资产的折旧年限最低是十年以上,而财务软件又具有无形资产的性质,如果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企业也可以将折旧年限缩短到两年,需要进行备案。
2.上述三险一金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付,对于单位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实际缴付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规定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新文件还明确了纳税人在应付福利费中实际列支的符合税收规定标准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超过税收规定标准部分不得纳税调减)可作纳税调减处理。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就是具体的缴存基数要看员工上年的每月平均工资以及所在社区城市的上年平均工资,加入在对比过程中,将职员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的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作为参考标准,假如职工本身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比其高的时候,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就按照该职员所在设区城市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缴存;当职员工作所在设区城市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较高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则按照员工上年的平均月工资进行缴存。这让跨国企业的财税经理人们大感踌躇。

二、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公积金可以税前扣除吗),如何才能认识
1.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对于提取未缴纳的部分,要按照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第六条第十八项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缴存比例上限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而住房公积金的扣除标准则相对复杂,其缴费基数为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且该平均工资不能超过我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费比例则为该基数的12%,即上述3倍、12%的两个标准都不能超过。
3.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4.就按照税法的标准。例如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企业在刚成立时往往会将折旧年限拉长,以减少当期的成本和费用,不然可能当年的税收都不能弥补亏损;就将折旧年限缩短,这种情况税务机关就会对企业进行调整。
5.按照一般理解,税法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纳税人的解释处理。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的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个人在取得单位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时,其收入额中就不需包含单位缴付的部分,而个人从当月工资中缴付的个人缴费部分,则允许从应税收入中扣除。
6.时效性:对企业以前年度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且已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各项支出,因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中影响前期损益的各项支出调整金额,应直接调整变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不得追补确认在业务支出发生年度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