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专用章要求(发票必须有发票专用章吗)
作者:徐晖 发布时间:2022-03-25 13:52:45 点赞:次
1.发票保管人应保证空白发票、已开发作废发票、发票存根有序完整。不得丢失、损(撕)毁发票。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三十五条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需要核对发票存根联与发票联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发票或者发票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第一联防伪税控系统企业留存;第二联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三联为防伪税控企业办理系统发行的凭证。
3.各技术维护单位对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日常技术维护的价格标准为每年每户450元,安装使用当年按实际技术维护月数计收。发票专用章是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
4.税务总局希望建设全国统一开发、总省两级部署和协同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支撑发票电子化改革落地,全面推行电子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5.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第九条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统一规定为四联,各联次必须按以下定用途使用:第一联为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
6.购买发票及时在登记簿上登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7.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2括号广告业发票:适用广告代理业;(3括号房屋租赁业发票:适用于房屋租赁业务。
8.第五十一条省、市(地)、县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对同级技术服务单位进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第三十四条企业上防伪税控系统。
9.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取消发票专用章。

一、发票专用章要求(发票必须有发票专用章吗),怎么做诠释
1.第四十三条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认证管理工作。
2.不准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单位的开票人按规定用途使用。第三十六条技术服务单位接到通知书后,按规定对申请企业计算机、打印机进行技术认定,企业购置的计算机、打印机必须满足防伪税控系统的技术要求。
3.第二条建立发票购买、发放、使用、缴回的专用登记簿。符合记账条件的,按照公司财务要求进行记账及原始凭证后续管理。第四十一条税务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故意刁难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有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附件1全电发票样式03电子发票范围再扩大。在收到购买方寄来的证明单后,根据证明单向购买方开具红字发票。
5.使用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应于丢失当日用书面报告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上报处理。第五十条企业用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由省级技术服务单位统一管理。
6.(2括号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擅自拆本使用,扣责任人500元。(信用卡授权单及签购单保存期为入账日起一年。
7.凡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行为,购货方取得这种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8.第二十九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负责管理各类发票的员工,按各使用部门建立登记册,保管和缴销手续。
9.各级技术服务单位有义务向同级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部门报告技术服务工作情况。
10.并按照有关发票保管的规定进行保管。具备通过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和按月列印进货、销货及库存清单的能力。第十一条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11.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二、发票专用章要求(发票必须有发票专用章吗),如何去解释
1.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2.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发票只能按规定的范围进行使用,不得转借、转让、跳号或开具空白发票。对开发票、环开发票对开、环开发票,就是基于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你给我开或者再加个第三方。
3.第五条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票的基本联次(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记帐联)及相关资料(上述4表单)必须保存5年以上,保存期满经税务机关检查后方可销毁。
4.服务单位要按着统一的服务标准开展服务工作,对解决不了的故障要及时更换金税卡,不能影响企业开票。(3括号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5.市、县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推行工作要求,在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企业名单。每半年对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一次走访调查,写出服务质量情况报告。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6.第二十六条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7.如果发生丢失,必须于丢失的当天书面报告税务局,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的规定办理。
8.依法注销税务登记,终止纳税义务;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减少分开票机,第四十二条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认定登记手续。
9.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根据会计操作程序用电子计算机制作的最近月份的进货、销货及库存清单。
10.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进项税额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