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个人普通住房营业税)
作者:吴陈富 发布时间:2022-03-25 15:02:08 点赞:次
1.不同之处在:对普通住宅而言,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由之前的全额征收到现在的差额征收。提示:财税[2011]12号文件的发文日期是2011年1月27日,所以文件应从2011年1月28日起执行。本通知自发文次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7号)废止。
2.财政税[2009]157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核心观点:事件:12月23日财政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投资建议:自12月8日以来,从严政策密集出台,房地产板块跌幅较大,个股下跌幅度普遍在15%25%左右。

一、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个人普通住房营业税),怎样论述
1.提出各地要严格清理与房地产有关的越权减免,即收紧地方优惠政策。财税[2006]75号文件规定: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2.自2010年1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废止。经释放了部分风险。主要内容: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
3.在对后续政策的展望中,仍有针对二套房的信贷利率政策尚不明朗,预期有可能恢复对投资和投机性购房需求的惩罚性利率政策,以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4.为维护正常的财税秩序,各地要严格清理与房地产有关的越权减免税,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

二、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个人普通住房营业税),怎么样才能陈述
1.财税[2008]174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在转让不足5年的住房对处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这里包括普通住房和非普通话通住房,此处与以前的政策不一样。
2.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点评:差额征收不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营业税略超出我们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