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工会经费必须交吗(工会会费必须向税务局缴纳吗)
作者:张福弟 发布时间:2022-03-26 11:38:50 点赞:次
1.企业成立了工会组织的,缴纳工会经费是应当应分的,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的60%会返还给企业;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也要收取工会筹备金,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要求足额上交。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缴费单位撒销、关闭或破产的,应当向所属地方总工会提出书面报告,并附有撤销、关闭和破产清算的文件及相关复印件,由地方总工会核销该单位工会组织。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第1号令)颁布的标准执行,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对于新办的企业,有些地方规定开办成立满6个月开始,也有些地方是满12个月开始缴纳。
3.工会经费是从费用或税后利润中计提的,与生产环节中的增值无关,当然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内。
4.剩余60%的部分由企业拨付给其所在的基层工会,未设立基层工会的,等待建立工会组织后由各单位拨付本单位工会。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十元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仍暂不计算缴纳会费。
5.工会经费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扣除比例: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其计税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职工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其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职工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到2013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市、自治区,80%以上的县区,开展了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工会经费按照工资总额的2%提取。

一、地税工会经费必须交吗(工会会费必须向税务局缴纳吗),如何开始区分
1.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
2.征收标准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比例计提并拨缴工会经费,其中60%部分拨给所在单位工会,40%部分上缴上级主管工会;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3.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先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向工会组织或者税局拨缴工会经费,然后其中60%部分拨给所在单位工会,40%部分上缴上级工会。
4.企业可凭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目的是成立工会可以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在有些地方开始有相应的规定,对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基本都是需要按照工资总额缴纳筹备金的。
5.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拨缴建会筹备金(待成立工会开立账户收后,上级工会会将当年留成部分返拨至缴费单位工会账户,以前年度未成立工会时缴纳的筹备金不再返拨)。
6.税务总局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工会经费政策:小微企业2020年的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根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0〕156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缴费单位因经营困难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发放工资的,可提交书面材料,向地方总工会申请缓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地方主管工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缓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地方总工会应将缓缴、核销清况书面告知同级主管税务机关。

二、地税工会经费必须交吗(工会会费必须向税务局缴纳吗),怎么做回答
1.于地税部门单管户的工会经费由市地税机关代收的通知》(武工〔2009〕36号文件)规定:无论是否建立工会组织,都应计提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其中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缴纳的是工会筹备金,统一由税务机关代收,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或者工会筹备金的比例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你公司应该按二万交纳工会经费企业缴纳的工会经费不需要缴纳个税,缴纳个税是根据工资总额为依据计提缴纳,根工会经费没有关系。
2.建会筹备金由主管税务机关全额代收,税务核定征收子目代收工会经费2%。上级工会收到工会经费(筹备金)后向有关单位开具工会经费拨缴专用收据,有关单位凭专用收据在税前列支。所以未成立工会也要缴纳工会筹备金,具体要以当地工会法实施办法为准。
3.其实准确地说,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拨付的活动经费叫工会经费,未成立工会的拨付的叫工会筹备金。申报期限缴费单位应于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4.税务部门与省级工会合作,帮工会代收代缴的,税务部门会向总工会收点手续费。
5.《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9号)第一条规定,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并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