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税率的适用范围(低税率货物有哪些)
作者:沈炜雍 发布时间:2022-03-26 14:27:09 点赞:次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953号)的规定,规定桶装饮用水不属于自来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棕榈油、棉籽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5括号自2007年9月1日起,盐适用增值税税率由17%统一调整为13%。
2.如:粉条、粉丝、粉皮、切面、挂面、拉面(不含方便面)、凉皮、烧卖皮等,该类粮食复制品以大米、绿豆、豌豆、蚕豆、玉米、地瓜、南瓜、山芋、莲藕等粮食作物为原料,通过碾磨、提浆、加热、成型、发酵、烘干等简单工艺加工制成的生制品,按农业产品13%税率计征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的批复》(国税函770号)的规定,教材配套产品与中小学课本辅助使用,包括各种纸制品或图片,是课本的必要组成部分。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粮食的征税范围。
3.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玉米面、渣等)。

一、低税率的适用范围(低税率货物有哪些),如何快速简述
1.13%适用范围: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低税率、零税率的外)。(4括号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以及有色金属焙烧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非金属矿的矿石、矿砂、矿粉和煤炭),适用税率由17%调整为13%。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然二氧化碳适用增值税税率的批复》(国税函第1324号的规定,天然二氧化碳不属于天然气,不应比照天然气征税,仍应按17%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3.如:豆腐、豆浆、豆奶、豆腐干等,该类豆制品以大豆为原料,通过碾磨、提浆、点卤、成型、发酵、烘干等简单工艺加工制成的生制品,按农业产品13%税率计征增值税。2009年增值税全国转型改革正式实施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条例规定,对增值税13%低税率的适用范围进行了必要调整。这一税率即是通常所说的低税率。
4.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均为16%。(6括号经简单加工的粮食复制品,由17%的税率调整为13%的税率。

二、低税率的适用范围(低税率货物有哪些),怎样简答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挂面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007号)的规定,挂面按照粮食复制品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2.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7括号自2007年1月1日起,将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至13%。
3.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与中小学课本相配套的教材配套产品(包括各种纸制品或图片),应按照税目"图书"13%的增值税税率征税。调整后增值税13%低税率的适用范围覆盖了21类货物。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括号粮食、食用植物油。
4.零税率适用范围:出口货物(另有规定除外)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国际运输服务是指: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5.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的,税率为10%。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16%,这一税率就是通常所说的基本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