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非正常户罚款依据(被税务局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后果及影响!)
作者:赵日世 发布时间:2022-03-26 15:28:58 点赞:次
1.出口企业购进货物的供货纳税人有属于办理税务登记2年内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年内注销税务登记,且符合文件规定条件比例的,自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在24个月内出口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改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2.在有关非正常户管理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二条第1款已废止)、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等均规定,满足一定条件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该依法认定其为非正常户。滞纳金、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按照普通债权申报。由于大丰地税第一分局已经在拍卖款中扣除了土地增值税,盛泰公司便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而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并不妨碍其复议权、诉权的行使。
3.对于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国家机关和其他个人,因其税务管理的不完整性,不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正确的做法是对大丰地税第一分局征收拍卖厂房土地增值税的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其非正常户认定期间不免除纳税人申报义务依法办理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基本纳税义务。
4.只要纳税人在此期间有一笔申报记录,税务机关就不得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
5.《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纳税争议,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而发生的争议。
6.盛泰公司在向大丰地税第一分局提出申请时,由于其欠缴税款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持有的纳税登记证也处于暂停使用状态,故大丰地税第一分局作出案涉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盛泰公司的退税申请并无不当。

一、地税非正常户罚款依据(被税务局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后果及影响!),如何梳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号规定,纳税人非正常状态期间增值税、消费税和相关附加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非正常状态期间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且不存在弥补前期亏损情况的,可以批量零申报。
2.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12月12日政策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解读2021年12月31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近日,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称《公告》)。受处罚缴纳罚款、补办申报。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也应一并申报。
3.而2018年修订《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企业,税务机关有权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公告》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
4.没有欠税且没有未收缴发票的纳税人,认定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税收优先于欠缴税款发生之后的担保债权;企业破产法中,有担保的债权优先受偿,剩余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再按规定顺序清偿。为进一步方便破产企业、管理人、基层税务机关执行操作,《公告》明确税务机关申报的滞纳金、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按照普通破产债权申报。
5.关于临时税务登记问题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盛泰公司不服,向大丰地税提出复议申请。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
6.司法救济的途径本案中,盛泰公司败诉的原因在于错误选择了救济渠道。

二、地税非正常户罚款依据(被税务局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后果及影响!),怎么才能简答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四十条规定符合以下四项条件的,纳税人将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1括号纳税人已办理税务登记;(2括号纳税人未按法定期限申报纳税;(3括号纳税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仍不改正;(4括号税务机关经实地检查发现纳税人查无下落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
2.大丰地税第一分局在金税三期系统中查询得知,盛泰公司因没有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已经被认为非正常户,遂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认为盛泰公司申请不符合受理的条件,决定不予受理。分析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后申请退税受限时正确的救济方式。《公告》取消非正常户解除业务,通过系统自动实现,不需要纳税人专门办理。
3.为便利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及时办理税款缴纳等涉税事宜,《公告》明确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4.若盛泰公司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解除了非正常户认定的,也可以重新申请退税。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就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解除。
5.在增值税发票领用时,实行交(验)旧供新,原则上按次限量供应,每次发放发票数量不超过25份。为更好保护其他债权人利益,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公告》明确税务机关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进行申报。纳税人都能遵循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6.税务登记证件被公告失效的非正常纳税人,应为其补发证件并加盖补发戳记。《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办理申请减税、免税、退税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7.非正常户认定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失效。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发生纳税义务的,是否可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