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
作者:闫国建 发布时间:2022-03-26 21:23:34 点赞:次
1.税务机关发现您同一月份有两个(含)以上任职受雇单位为您扣除了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这可能导致您需要在今年汇算清缴时办理补税或退税。为减轻您在年度汇算期间的办税负担,现提示您选择在一个单位扣除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可能导致您需要在次年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从而增加您的办税负担。
2.个人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是否需要自行按月合并纳税居民个人对于居民个人而言,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无需自行按月申报。
3.如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文件规定情形,则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只能按兼职处理,个人在其他地方再任职取得的收入需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如何开始领悟
1.如果您单位(集团)2020年度存在不同部门(公司)为一个员工扣除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的情况,您也可以主动联系该员工确认在一个单位扣除,其他单位不再扣除,并在2021年1月20日前办理完毕。个人从一处取得工资后,是否还允许从其他地方取得工资收入。如果有员工咨询或选择不在您单位扣除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
2.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如果单位(集团)存在不同部门(公司)为一个员工扣除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的情况,建议主动联系该员工确认在一个单位或部门扣除,其他单位或部门不再扣除。

二、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怎样评述
1.税务机关已经上线了相关功能,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配合,您可以在2021年1月20日前办理。
2.您如果选择扣缴单位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任职受雇单位取得的所得中减除。妥为办理相关事宜。二扣缴义务人如果有单位员工咨询或选择不在本单位扣除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经该员工确认不在本单位扣除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的,则通过扣缴客户端系统,从该员工任职受雇从业信息中是否扣除减除费用栏次选择否,妥为办理相关事宜。
3.2021年1月,部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分别收到税务机关发布的如下减除费用扣除温馨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