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到期换证(关于营业执照到期换证的规定)
作者:彭群飞 发布时间:2022-03-27 00:51:32 点赞:次
1.纳税人再凭市局核发的户管核准单到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地方税务局采用浅蓝底纹,与地方税务局正本芯一样,金色边框、黑字、宋体。如果你担心这点,可以去注销他的执照,然后重新注册,在此期间你照常营业工商部门不会查处你。
2.第三步领取执照时间:预约当天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对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纳税人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发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税务登记证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作(式样标准的说明见附件1)。
3.凡已发生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登记的,应当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填写扣缴税款登记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换发税务登记证的范围现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以及按照规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必须在1999年月日前分别到主管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申报办理换发税务登记证,或新办税务登记。每个纳税人有税务登记号和税务管理码两个号码。
4.其他事项:本次税务登记换证对于澄清税源、完善征管资料管理、规范征管程序、明确征管职责、实现征管计算机网络信息共享和加强税收征管等都有重要的意义。

一、税务登记证到期换证(关于营业执照到期换证的规定),如何才能简析
1.各分局在换证工作结束后要写总结报市局,并填写《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情况统计表》,在11月15日之前上报市局(附表1(略))。
2.《全国换发税务登记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和换证工作总结,应当于11月30日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税人其总、分支机构不论跨区、县还是在同一区、县的,均应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的注册税务登记证由其独立核算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发,并通知分支机构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其税收征管仍按原来的体制执行。在换证工作中,国税局、地税局要在密切配合,彻底摸清共管户底数的,积极争取工商、民政、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税源管理;对扣缴义务人要摸清底数,加强登记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核发数本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3.关于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有关规定:税务凳记证件由市局实行集中管理、按户发证的办法,各分局凭市局核发的领料单到市局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4.不仅要适应新的经济类型划分的需要,而且还要为跨世纪的税收征管打好基础,各级税务机关对此项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5.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6.地方税务局采用深蓝色牛皮纹塑料膜,尺寸、厚度与国家税务局一样。

二、税务登记证到期换证(关于营业执照到期换证的规定),怎么做表达
1.对从事生产、经营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独立核算的纳税人核发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对上述纳税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均核发国税、地税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各分局在换发新证或办理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的必须收回原税务登记证件,若发现有原税务登记证件遗失现象,应通知纳税人在报纸上公开申明作废,随后凭登报申明作废的报纸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2.各分局在收回原税务登记证件后应集中销毁,并在8月10日前与市局结清老记工本管理费。换证时间安排本次换发税务登记证件从1999年6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6月为准备宣传阶段,7月至10月为换证实施阶段,其中税务登记证件的制作和发放,应当于7月1日前准备完毕;11月为验收总结阶段。凡不符合市局的户管分工原则及上述规定的应自觉纠正,并及时报市局稽管处和作相应的调整。
3.也就是说拿了营业执照就可以去银行开户了。凡未能提供全国统一代码证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办理换发税务登记证件。
4.样(因损坏、年检章盖满而补领营业执照的,宣传的重点放在核发两种税务登记证件的必要性和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新的程序上面。换证程序换证之前一个月,由税务机关公告通知纳税人。地方税务局采用浅蓝色底纹、金色边框、黑字、宋体。
5.证件有效期限为税务登记证有效期限,工商登记核发临时营业执照的,填工商登记核准的期限;其余的填长期。
6.地方税务局采用深蓝色牛皮纹人造革,成品尺寸和厚度与国家税务局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