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优惠政策(以下符合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有)
作者:丁华伟 发布时间:2022-03-27 02:45:41 点赞:次
1.对个人出租住房,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财税[2010]4号财税[2011]101号)对农牧业保险免征营业税。
2.(藏政发[2000]79号)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拖拉机是指在农业(农业机械)部门登记为拖拉机的车辆。
3.若雇工人数超过7人,无论其注册类型是否为个体内工商业户,在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财税[2010]8号)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兼并、收购西藏国有微利或亏损企业,被兼并、收购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独立纳税人的,对被兼并、收购企业,自兼并、收购签约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8年,对兼并、收购企业,按照被兼并、收购企业经营性资产占兼并、收购企业经营性资产的比例享受同比例免征企业所得税8年的税收优惠。(财税[2004]93号财税[2005]18号)对持有我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1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一、营业税优惠政策(以下符合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怎样去回答
1.增值税政策采取备案管理方式。除另有规定外,被撤销金融机构所属、附属企业,不享受被撤销金融机构增值税免税政策。
2.企业产品(服务)属于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以图纸、资料等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可对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免征营业税;以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可对其除货物以外的部分免征营业税,货物(样品、样机、设备等)则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提供生物技术时附带提供的微生物菌种母本和动、植物新品种,可对其包括这些母本等样品价值的全部收入免征营业税,批量销售微生物菌种母本和动、植物新品种的,应当征收增值税。
3.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被兼并、收购企业与兼并、收购企业融为一体、合并经营,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纳税人的,自兼并、收购签约之日起,按被兼并、收购企业经营性资产占兼并、收购企业经营性资产的比例享受同比例免征企业所得税8年的税收优惠。
4.扶贫企业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农产品流通为主,或以贫困地区劳动力为就业主体的。

二、营业税优惠政策(以下符合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怎么才能区分
1.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关于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25%的法定税率(我区按15%)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规定所称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
2.(藏国税发[2011]12号)支持残疾人事业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3.(财税[2009]70号)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10]88号)对符合开发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开发企业,对其开发的经济适用住房免征开发过程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国家或自治区扶贫办公室认定的农牧区扶贫企业(除建筑业、采矿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