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定户起征点(什么叫双定户)
作者:王凡宝 发布时间:2022-03-27 09:28:58 点赞:次
1.新开业的定期定额户应如实填写《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房产证等能够证明经营地点和经营面积的材料),并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自行申报。
2.所以一定要记清自己定额的有效期限,到期别忘了申报下一个年度的重新定额。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判定是否达到增值税起征点。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货物、劳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合计判断是否达到增值税起征点。且签署三方扣款协议的双定户,系统进行统一申报扣款,请纳税人确保余额充足。
4.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的减征幅度不大于50%。双定户的定税起征点标准为。
5.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期。该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做好后续跟踪工作,待疫情过后根据双定户复工复产实际情况依法合理调整。为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各类型纳税人复工复产,江门市税务局通过非接触式途径了解双定户受疫情影响情况。
6.按照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是否要进行纳税申报。截至2020年3月19日,已为全市14万余户双定户办理定额调整,其中原增值税起征点以上的双定户平均每户每月可减轻约4000元的税收负担。

一、双定户起征点(什么叫双定户),怎样做阐释
1.定额调整工作,为他们减轻经营负担,在疫情防控战中轻装上阵。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以往双定户办理停业手续,需要到办税服务厅缴回纸质发票,江门市税务局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助力疫情防控,推出了办理停业发票暂免缴回及核准停业前当季的经营情况免于进行手工申报等服务举措,令双定户办理停业真正实现零见面,办理速度提升至少一倍。
3.双定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30日内,还需向税务机关进行分月汇总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税务机关按照申报额所应缴纳的税款减去已缴纳税款的差额补缴税款。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

二、双定户起征点(什么叫双定户),怎样评价
1.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纳税人当期发生不动产销售且系统监控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达起征点的,应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再次判断是否达到增值税起征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营改增试点的部分特殊项目,适用5的征收率。
2.据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定额调整工作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主动发起,免于纳税人主动申请。
3.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新开业定期定额户未主动办理核定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其办理税务登记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30日内核定定额。税收定期定额的流程。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之后,叠加享受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5.不达起征点的双定户,税务机关采用批量申报形式进行申报,无需办理申报手续。
6.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连续三个月达到起征点,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提请重新核定定额。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