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资源税税率(建筑材料的税率)
作者:董泽兴 发布时间:2022-03-27 10:58:49 点赞:次
1.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项目可选择简易办法计税依3%的征收率计税外,其余项目必须采取一般计税办法,按照11%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按精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资源税。稀土、钨、钼应税产品包括原矿和以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
2.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通知》,稀土、钨、钼资源税由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定率计征。
3.通知还对稀土、钨、钼资源税的纳税环节、纳税地点和其他征管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一、建筑业资源税税率(建筑材料的税率),如何做梳理
1.在1994年之前外资企业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3.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与稀土、钨和钼共生、伴生的应税产品,或者稀土、钨和钼为共生、伴生矿的,在改革前未单独计征资源税的,改革后暂不计征资源税。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二、建筑业资源税税率(建筑材料的税率),怎样做表述
1.具体划分标准为: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50万元人民币;批发、零售等非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80万元人民币。扩展资料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局发布国税发[1993]138号《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后,从1994年1月1日起外资企业也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2.纳税人开采并销售原矿的,将原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换算为精矿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3.针对共生矿、伴生矿的纳税,稀土共生、伴生的铁矿石,在计征铁矿石资源税时,准予扣减其中共生、伴生的稀土矿石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