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的会计分录)
作者:夏文玉 发布时间:2022-03-27 14:17:14 点赞:次
1.不动产分期抵扣:根据财税(2016括号36号等文件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2.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3.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企业提供应税服务,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价款的,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耕地占用税以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锐,按照规定税额一次征收。
4.取得预收工程款未及时预缴增值税的风险根据财税〔2017〕58号文件,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预征率预交增值税。
5.会计处理时实行价与税的分离,属于价款部分,计入购入商品的成本;属于增值税税额部分,按规定计入进项税额。这里的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一、预缴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的会计分录),怎样去研读
1.企业应交纳的所得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核算;当期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作为一项费用,在净收益前扣除。按照税法规定应税行为和收款应成立纳税义务才发生,对于收款又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实际收款,一个是按照合同的应收款,这两个采用孰早原则。
2.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原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商品时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在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
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工程结算款收入确认风险依据税收制度与财务会计制度,建筑企业应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工程形象进度或当期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转收入,而建筑企业普遍存在着以实际收到款项且开具发票结转收入的现象,造成了当期收入不实,影响了工程收入及时、准确的核算。
4.建筑企业施工成本中主要包括:人工费。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5.企业按规定应交的车船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车船税明细科目核算。
6.应税行为应为1000万,实际收款500万,合同约定应收800万,合同约定的日期已到,应按照800万缴纳增值税。企业按规定应交的房产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房产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以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应交的消费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7.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计费销售额的3%计算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含增值税。

二、预缴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的会计分录),怎样做简谈
1.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额计算交纳。
2.未进行简易办法计税备案的建筑业一般纳税人,不得适用简易办法申报。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土地使用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土地使用税明细科目核算。2017年7月签订清包工工程合同1000万元(含税),其中材料金700万元(含税),施工地点为乙地,截止2017年12月工程完工,款项支付完毕。
3.对于增值税预征,税务稽查关注的重点有是否按照税法要求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征;是否按照税法要求具备了分包扣除条件,并取得了分包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虚列工程成本建筑企业常虚列人工、材料费用来虚增工程成本。
4.企业按规定应交的资源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资源税明细科目核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在这种方法下,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销项税额。
5.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6.是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适用税率计算、影响(减少)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