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票抵扣联(增值税发票的抵扣联是用来做什么的)
作者:余育启 发布时间:2022-03-27 15:07:22 点赞:次
1.电子发票的开票日期在发布日3月23日前,没有电子会计凭证报销是否可行。试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2.发票地址、二维码均不是电子会计凭证原件。试点纳税人在试点期间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为何于宁波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收到搜索的是采购发票(进项),则每月凭抵扣联发票到国税局扫描认证(或者自行扫描),与扫描结果(认证结果通知书)装订成册,作当月抵扣税的依据,以备税务局查帐核查或自己公司核对用。试点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在销售方或购买方正确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经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后,开具红字电子专票。
4.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电子专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虚假或重复列支等税收风险,不得虚开、骗税,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试点纳税人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时,无需追回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及其纸质打印件。
5.在顺利完成试点工作,积累相关工作经验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试点工作总体安排,宁波市税务局将按照风险可控、分批分次、服务保障、平稳有序的原则,将受票方纳税人扩大到全国其他省市。

一、增值税专票抵扣联(增值税发票的抵扣联是用来做什么的),怎么去表明
1.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可以大幅节约因开具纸质专票产生的打印、交付、保管等费用负担,有效降低发票管理成本。自2017年7月1日相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开票限额应当相同。
2.考虑到电子专票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尚未推开,非宁波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可能对电子专票试点工作情况了解不足。
3.财会〔2020〕6号文发布日期为3月23日,重申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的即有规定。在向税务机关税务申报时,尤其是计算进项税额时,没有抵扣联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纸质发票:电子发票:电子专票不同于纸质专票,有抵扣联、存根联,电子专票只有一联,试点纳税人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时,无需追回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及其纸质打印件。
4.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要求,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增值税专票各联次的基本作用记账联: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5.纸质发票:电子专票:监制章有所变化,宁波电子专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宁波市税务局)监制。
6.纳税人以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是否需要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专票。
7.质专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相同。

二、增值税专票抵扣联(增值税发票的抵扣联是用来做什么的),怎么答复
1.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远程交付电子专票,减少现场领取、邮寄等环节,发票交付的速度更快,并可避免出现发票丢失和损毁的风险。宁波市税务局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纸质发票电子专票不同于纸质专票,有抵扣联、存根联,电子专票只有一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纸质发票电子专票监制章有所变化,宁波电子专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宁波市税务局)监制。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为增强对受票方纳税人的辅导服务,通过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体系,向受票方纳税人提供面对面的宣传、辅导和答疑,时间消除受票方纳税人使用电子专票的疑惑,避免出现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开具的电子专票被受票方拒收或退回等情况。
3.试点纳税人在试点期间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仅限于宁波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电子发票的开票日期在文件发布日3月23日前,是否适用此文件。
4.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宁波电子专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宁波市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公司存储电子版的银行回单,纸质版银行回单是否需要打印。
5.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并且使用经过税务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发票监制章,纳税人可以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更好适应发票电子化改革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