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法是什么(价值增值法)
作者:王照雄 发布时间:2022-03-27 15:44:31 点赞:次
1.土地增值税计算过程中的扣除项目中的土地价款是按照历史取得成本扣除还是按照土地现价扣除,要区别对待:如果是整体企业价值评估中,评估土地价值按照企业取得的历史成本来作为扣除。采用现金流量折线法评估的企业价值往往不能正确引导企业和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决策行动。
2.剩余法估价体会采用剩余法评估土地时无论是单独土地估价项目是企业整体价值中的土地估价项目,都要求扣除土地增值税。如果是单独土地估价项目,按照土地现值来扣除。福利费:从会计核算损益表中取得。
3.按分配法计算:此种方法涉及到七个要素――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劳动及待业保险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盈余。
4.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允许扣除项目项中可以按照土地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等合计加扣20%是指开发的是普通住宅才能加扣。
5.企业价值是一个复合的概念,它包含了企业整体价值,企业投资资本价值,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企业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等。
6.在采用剩余法评估土地市场价值时遇到的问题有:剩余法评估土地时,没有扣除土地增值税,即便扣除土地增值税,因对土地增值税法规认识不到位,造成土地增值税计算错误。需要注意的是,应将回收的原材料从成本中扣除。

一、增值法是什么(价值增值法),如何才能解读
1.利用生产成本明细表可计算出直接材料,即将属于直接材料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等项目相加而得。劳动、待业保险费:从会计管理费用明细表中取得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从会计损益表中产品销售收入科目中取得。
2.计算方法:工业总产值包括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在制品半成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认为假设开发法可以不考虑扣除土地增值税,理由为:土地增值税是实现销售后才能结算计税的税种,同企业所得税一样,需从整个开发项目甚至整个公司范围统筹考虑,单从第一期开发的项目计算不全面,与其他项目是相互影响的,很难准确地测算。
3.最终产品的原则:即凡是计入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如果企业有中间产品(半成品)对外销售,那对外销售的中间产品也应视为企业的最终产品。
4.企业价值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其未来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目前现金流量折现法是企业价值评估模式中最主要的一种方法,该法认为企业价值是其未来年度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货币时间价值折现后现值总和。它虽然是一种行为税却拥有所得税的性质,也就是说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对不动产转让行为所得的一种税,所以认为不必考虑,其已包含在市场价格(评估结果)中。

二、增值法是什么(价值增值法),如何快速解析
1.利用销售费用明细表可以计算出销售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即将属于中间投入的差旅费、办公费、机物料消耗、装卸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修理费、运输费、代理费等等项目相加而得。具体计算过程:利用会计决算报告中的制造费用明细表可以计算出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即将属于中间投入的运输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劳动保护费、差旅费、保险费、水电费、办公费、劳务费、绿化费、排污费、机物料消耗、修理费等等项目相加而得。建设期均匀投入的假设,为了简化分析房地产开发项目利息和利润率确定过程。
2.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可以作这样的处理:首先由各个成品生产分厂的统计人员分别报送本期(报告期,一般按一个月结算一次)品产合格入库量(按各种规格明细分类报出),然后由销售部门的统计人员报送按品种规格的销售单价,再将产品产量和产品销售单价按品种规格对应相乘得出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假设企业永续存在。
3.在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为了更好地评估企业的价值,可以考虑结合现金流量折线法进行综合分析评定,这样才能使评估结果更为可靠。
4.关于扣除项目中是按照历史取得成本扣除还是按照土地现价扣除问题,涉及对土地价值定义及内涵理解是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