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标准税收优惠)
作者:陶思华 发布时间:2022-03-27 20:10:41 点赞:次
1.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预缴税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按照现在的规定,单台价值不超500万的设备器具,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可以通过买车、买设备,一次性扣除来控制利润。
2.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五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4.即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其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年营业额在180万以上到500万之间,只交1%的增值税。

一、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标准税收优惠),怎么做界定
1.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2.综合考虑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促进消费投资,大力改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今年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3.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2021年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也提高到了100%。
4.对于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低于2万元或者季度低于6万元的广告业单位,以及未达到起征点的娱乐服务企业,均对其文化事业建设费进行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4号)废止。
5.小微企业当中的一般纳税人,生产性的服务业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6.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标准税收优惠),如何去辨析
1.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里有相关的规定。
2.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本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已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3.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4.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5.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
6.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