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税务行政许可项目(2019税务行政许可有哪几项)
作者:王国营 发布时间:2022-03-27 20:23:08 点赞:次
1.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规定,相应更新了《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和《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
2.税务机关受理预约事项后,应当与申请人协商约定在适当的工作时间提供咨询服务。不再要求经办人、代理人报送身份证件复印件,改为当场查验证件原件。简并申请文书取消《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栏次。
3.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提供确有困难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说明。申请人也可以书面要求,由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邮寄送达税务行政许可相关文书,邮寄送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减少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事项的申请材料。
4.在上述时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统一文书送达申请人与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不在同一县(市、区)或者直接送达存在实际困难的,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可以委托申请人主管税务机关代为送达税务行政许可相关文书。
5.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代办转报,并对代办转报事项进行台账登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申请资料网上传递。

一、最新税务行政许可项目(2019税务行政许可有哪几项),怎样才能表明
1.减少材料报送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提供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材料、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材料,改为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及申请理由;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连续3个月缴纳税款情况和资产负债表,由税务机关在信息系统中主动核查。《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并发布)废止。更新相关文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所附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和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根据以上规定予以更新,随本公告重新发布。
2.提供代办转报服务申请人与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可以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转报申请材料。申请人与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不在同一县(市、区)或者直接送达存在实际困难的,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可以委托申请人主管税务机关代为送达税务行政许可相关文书。

二、最新税务行政许可项目(2019税务行政许可有哪几项),如何开始解析
1.申请人与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可以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转报申请材料。
2.2019年12月之前,要求申请人提供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材料、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材料;2019年12月之后,申请人只需要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及申请理由。
3.2019年12月之前,要求申请人提供连续3个月缴纳税款情况和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之后,改为由税务机关在信息系统中主动核查。本公告在实质性内容上,延续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并发布)的部分规定,规范了一些文字表述。
4.对当场办理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由办税服务厅窗口直接出具和送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再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单独提供确有困难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说明,2019年12月之后,改为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申请理由。提供24小时预约咨询申请人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官方网站、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进行24小时网上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