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计税依据是什么(契税包括什么)
作者:赵勤梅 发布时间:2022-03-28 01:11:18 点赞:次
1.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是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
2.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
3.为了避免偷、逃税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契税是对契约征收的一种税,属于财产转移税中的一种。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
4.在对房屋产权或土地使用权进行继承转让的时候要问清楚计税的依据及有关税率,一般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
5.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6.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土地使用权契税的税额计税依据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

一、契税计税依据是什么(契税包括什么),怎么诠释
1.契税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
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3.有权转移的契税不同,且地区不同契税的税率也会有所差异,上述的数值仅供参考,详细的数据需要到当地税务网站进行咨询。
4.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5.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6.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
7.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我们知道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需要缴纳契税的,继承转让的时候也不例外。

二、契税计税依据是什么(契税包括什么),要怎么表明
1.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土地使用权契税的税率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
2.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4、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3.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税务机关以此为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4.对通过招、拍、挂程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其中的土地前期开发成本不得扣除。
5.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6.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法定继承人除外),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我们的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对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征收契税。
7.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8.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9.5、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10.契税的纳税义务人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