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税日历(2018年办税日历)
作者:张志艺 发布时间:2022-03-28 02:02:05 点赞:次
1.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简称《目录》)实施管理。以上就是与2018年办税日历相关的内容,是关于2018年5月日历表的分享。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2.9月申报期增值税(按月)、消费税(按月)、企业所得税(按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的申报期限为9月17日,资源税的申报期限为9月10日。此前贴现机构已就贴现利息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的票据,转贴现机构转贴现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贷款服务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3.(补充:自2017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需要就贴现利息开具发票的,由贴现机构按照票据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转贴现机构按照转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缴税日历(2018年办税日历),要怎样诠释
1.注:以上为北京常用征期日历,具体纳税申报时间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12月15日为星期1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7日。6月申报期增值税(按月)、消费税(按月)、企业所得税(按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的申报期限为6月15日,资源税的申报期限为6月11日。
2.12月申报期增值税(按月)、消费税(按月)、企业所得税(按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的申报期限为12月17日,资源税的申报期限为12月10日。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办法。4月申报期增值税(按季、按月)、消费税(按季、按月)、企业所得税(按季、按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季、按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申报期限为4月18日,资源税的申报期限为4月13日。
4.专9月15日为星期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二、缴税日历(2018年办税日历),怎样去理解
1.海关总署公告[2017]第48号关于规范转关运输业务的公告《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第36号自2018年1月1日起,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继续抵扣事项由省国税局核准。
2.5月申报期增值税(按月)、消费税(按月)、企业所得税(按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的申报期限为5月15日,资源税的申报期限为5月10日。允许继续抵扣的客观原因类型及报送资料等要求,按照修改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执行。(来源:北京国税、北京地税、会计说、每日会计实操)。
3.《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第44号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要,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
4.8月申报期增值税(按月)、消费税(按月)、企业所得税(按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的申报期限为8月15日,资源税的申报期限为8月10日。年度申报期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期限和汇算清缴期限为5月31日。
5.)、消费税(按月)、企业所得税(按月)、文化事业建设费(按月)、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的申报期限为2月22日,资源税的申报期限为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