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个税(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公积)
作者:汪伟忠 发布时间:2022-03-28 02:46:10 点赞:次
1.上市或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将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也不适用116号文的5年分期缴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6月9日。
2.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需要注意的是:79号文强调是资本公积来源是股权(股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不包括其他来源的资本公积,比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捐赠形成的资本公积。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4.股份公司将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个人股东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三非公司(非上市、非挂牌和非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转增的,个人需当期交个税,1种情形免征。80号文都未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将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个人股东不征个税。

一、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个税(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公积),如何做界定
1.公司以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公司的法人股东无需确认收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维持不变。
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投资方是上市公司,投资方企业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被投资方上市公司将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的,投资方企业不能享受免税待遇,不适用79号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缴。
3.具体就不介绍,总体特征是这些基本全部属于所得,比如接受100万的现金捐赠,借现金100万,贷资本公积100万,首先这块需要交33%的企业所得税(08年前税率33%)余下的67万转增时,性质上是所得,所以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也是国税函[1998]289号的本意。
4.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上市或挂牌企业转增上市公司或挂牌企业转增股本,按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执行。

二、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个税(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公积),怎样去研究
1.当时之所以如此规定,也是因为资本公积核算的内容不仅仅是本钱性质的资本溢价,还有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和其他资本公积七项内容,其中其他资本公积包括现金捐赠、债务重组、资本公积准备转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转增的,个税可分5年缴纳,2种情形除外,79号文的股本应为股本(实收资本),因股本仅为股份公司的概念。
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目前现行有效的其他税收政策优于116号文规定的,则适用其他税收政策,比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将股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个人股东不征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