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清单申报资料(损失清单范本表格)
作者:卢剑文 发布时间:2022-03-28 06:11:40 点赞:次
1.注:资料报送改留存备查后,资产损失鉴证报告依然需要出具,作为资料之一留存备查。共同点:都强调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也就是说会计处理是税前扣除的前置条件;不同点:实际损失是已经实际发生,而法定损失是指可能并未发生,只是符合法定损失条件。
2.第四章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第十九条企业货币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和应收及预付款项损失等。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3.上述事项超过三年以上且未能完成清算的。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本事务所建议,对于一些资产损失确实难以收集齐全或者说难以收集到足够清晰证明事实的资料时,还是有必要找中介机构作个鉴定为好,至少可以减少一点税务风险,一旦发生税企争议时,或许就可以增加证明力。
4.第二十三条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并出具专项报告。

一、资产损失清单申报资料(损失清单范本表格),要怎样确定
1.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2.清算的原因说明。网站纠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第八条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
3.第五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4.第二十七条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法定损失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区分、法定损失是指是税收口径,是指符合《通知》和《公告》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第十条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二、资产损失清单申报资料(损失清单范本表格),如何评价
1.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只能在申报年度扣除。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要求进行专项申报。
2.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计提坏帐准备时,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帐准备,此时不得税前扣除;确认坏帐损失时,借:坏帐准备贷:应收帐款,此时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税前扣除。
3.属于清单申报方式留存备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按照专项申报方式准备留存备查资料情形除清单申报的方式外,其它资产损失应属于专项申报的方式。固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除了应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星源农牧部分股权被司法拍卖都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4.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会计口径,财务人员根据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业务,职业判断得出。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除特殊行业外,均不得税前扣除,只有在会计处理为确认资产损失才可能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