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新政(最新的税收政策)
作者:顾宏喆 发布时间:2022-03-28 07:08:15 点赞:次
1.上述三项政策,预计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值得注意的是,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所列条件的纳税人,其纳税信用级别及失信行为的修复仍从其规定。
2.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安置住房,企业对海关的检验结果不服可申请复验,并明确了不受理复验的3种情形等。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3.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饮水工程运营管理的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供水(总)站(厂、中心)、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单位。
4.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5.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纳税人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暂减按5%征收增值税,并对其因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一、税务新政(最新的税收政策),要怎么定义
1.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2.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首次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自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企业符合纳税信用修复条件,可填写《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对当前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缓缴的税费。
3.自2017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
4.即2022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5.税务的问题在近些年来的企业里面变得越加的重要,不少企业对于这些税务问题可谓是头疼万分。

二、税务新政(最新的税收政策),怎样去研究
1.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纳税人从事大型客机研制项目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对上述纳税人及其全资子公司自用的科研、生产、办公房产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
2.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可以在车辆转入地或转出地办理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
3.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降低部分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包括鲑鱼、鳕鱼等优质水产品,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