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当期的进项税额(当期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作者:姚 雄 发布时间:2022-03-28 09:36:44 点赞:次
1.实地检查纳税人的存货是否真实,与原始凭证、账载数据是否一致。如应付账款其他应付账款出现红字和预收账款期末大幅度增长等情况,应判断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对这些科目的详细业务内容进行询问;对企业销售时间及开具发票的时间进行确认,并要求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预警值: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上月30%(含)并超过上月10份以上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情况相符并实地检查存货等。
2.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不属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一律不得在当期抵扣。
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主要检查存货类"原材料"、"产成品"以及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等科目。深入了解企业的行业规律判断其是否存在未及时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况。
4.企业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以及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主营业务成本都会呈现增长的趋势,所以成本变动率一般为正值。

一、纳税人当期的进项税额(当期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怎么才能简答
1.预警值:50%检查重点:检查"库存商品"科目,并结合"预收账款"、"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进行分析,如果"库存商品"科目余额大于"预收账款"、"应收帐款"贷方余额、"应付账款"借方且长期挂账,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
2.预警值:10%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变化,判断是否存在将外购的不符合抵扣标准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结合"营业外支出"、"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的变化,判断是否将存货损失转出进项税额;结合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分析运费、农产品等变化情况,判读是否虚假抵扣进项税额问题。
3.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帐款以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是否有大幅度的增加,对变化的原因进行询问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说明其资金的合法来源;实地检查存货是否与帐面相符。
4.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5.销项税额的计算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二、纳税人当期的进项税额(当期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如何快速区分
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进项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问题指向:预收账款比例偏大,可能存在未及时确认销售收入行为。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2.预警值:10%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购销业务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销售已实现,而收入却长期挂在预收账款、应收帐款科目。收取的增值税额,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检查重点:检查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