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期资料的准备标准(本年度准备同期资料)
作者:刘光磊 发布时间:2022-03-28 13:07:31 点赞: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2.上述控制是指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成员实体应当包括:实际已被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一实体;跨国企业集团持有该实体股权且按公开证券市场交易要求应被纳入实际未被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一实体;仅由于业务规模或者重要性程度而未被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一实体;独立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的常设机构。
3.最终控股企业是指能够合并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财务报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为了便于企业做好2019年度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工作,我们就申报过程中涉及到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附件: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问题解答)。
4.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成员实体应当包括:实际已被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一实体。企业未按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证明关联债权投资金额、利率、期限、融资条件以及债资比例等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其超过标准比例的关联方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本地文档: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企业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应当准备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

一、同期资料的准备标准(本年度准备同期资料),怎样才能确定
1.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税务风险提醒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和六十二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未按规定进行关联申报的企业,将会被税务机关作为转让定价调查的重点选择对象。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后才能进行关联申报,请合理安排申报时间。不需要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则在相应栏目勾选无。
3.上述企业如出现亏损,无论是否达到42号公告中的同期资料准备标准,均应当就亏损年度准备同期资料本地文档。
4.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确有困难,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同期资料是纳税人对于关联交易发生时按时准备、保存、提供的转让定价相关资料或证明文件。企业应在何时提供同期资料。
5.如果部分实体既无中文名称,也无英文名称,企业应当自行进行翻译,并在《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中进行说明。
6.企业2021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
7.国别报告填报原则跨国企业集团应当按照各成员实体所在国的会计准则填报国别报告相关表单。填写语言国别报告应当以中英文双语填写,即《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等三张中文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英文)》等三张表应当使用英文填写。

二、同期资料的准备标准(本年度准备同期资料),怎样定义
1.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依据《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发布)第四条,作为实施特别纳税调查的重点关注对象,根据第四十四条对补征税款加收利息将加5个百分点计算。
2.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当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若申报属期不存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记录,将无法进行关联申报。
3.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根据42号公告需要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应在《报告企业信息表》124栏本年度准备同期资料进行相应勾选。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4.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只填报《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等。
5.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通过直接上门(办税服务厅)申报、网上(电子税务局)申报两种方式进行关联申报,推荐纳税人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关联申报,电子税务局提供清晰的填报指引和提示,帮助纳税人更方便、快捷和准确地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