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作者:陈永波 发布时间:2022-03-28 13:51:42 点赞:次
1.02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不含个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差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全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个人,包括: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须预缴税款。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4.参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根据上述规定,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应以合伙人(投资人)作为纳税义务人。
5.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要怎样简谈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项、第项、第项规定外。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3.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答复: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纳税人的销售额问题,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以全额为销售额,按照9%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4.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以下简称出租不动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二、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怎么做评价
1.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转让取得(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全额为销售额,按照9%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第二十条规定,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你去税局代开了发票,即便是超过了500万元,也不用转为一般纳税人,始终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转让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简称差额,下同)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转让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简称全额,下同)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参考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一条规定。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
5.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