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投诉地税工作人员(如何举报税务局工作人员)
作者:周彪 发布时间:2022-03-28 16:25:41 点赞:次
1.社会保险费当月申报当月缴纳,地税机关其他部门收到的检举材料,应当及时移交举报中心,并办理相应移交手续。
2.经过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询问与调查,黄一彪与时代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共同签字确认了黄一彪在职相关期间工资清单。
3.举报中心受理实名检举,应当应检举人的要求向检举人出具书面回执。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请你收到本告知书后15天内,与公司共同按规定办理上述款项的缴纳事宜。
4.……根据上述规定,被告地税局作为本地社会保险费征收的主管部门,就黄一彪反映的事项在向双方核实后结合双方确认的情况发出告知书并无不妥。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受理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调整、增减变动和基本信息变更申报,包括参保单位因撤销、合并、分立及其他原因提出的信息变更或注销申报。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地税机关组织收入工作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的通知为严明税收组织收入纪律,依法依规开展组织收入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各级地税机关在组织税收收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5.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于2013年9月5日作出穗地税复决字(2013括号第1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越秀区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
6.市级举报中心经市级稽查局长批准,向县(市)级举报中心督办、交办或者向有关单位转办检举事项。

一、怎么投诉地税工作人员(如何举报税务局工作人员),要怎样领悟
1.第十八条省级举报中心经省稽查局长批准,向省辖市地税局督办、稽查局交办或者向有关部门转办检举事项。第二十九条举报中心必须严格管理检举材料,逐件登记检举事项的主要内容、办理情况和检举人、被检举人的基本情况。
2.笔者在这里借一例行政诉讼判决讲一讲广州社保行政监督交叉问题,该案中当事人的陈词与社保征收机构的辩词值得细细推敲,从中切实感受社保监督之困。
3.第八条检举人须通过地税机关指定的渠道和场所提出检举事项。上级举报中心要求专门报告的事项,应当按时报告。……《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申报。
4.第四十一条检举管理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地税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天我打了国税局服务热线,打了两次对方都是接了立马挂断。
5.会保险经办机构。第十二条不属于举报中心受理范围的事项,举报中心应当告知检举人向有处理权的单位反映,或者将检举事项登记以后按照分类处理的规定处理。
6.该公司已表示同意按规定为你补缴在职期间其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时段:2006年2月至2013年1月。
7.第三十二条检举材料的保管和整理,参照《全国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时代公司也无权用经济补偿金抵扣黄一彪方应补缴的社会保险费。

二、怎么投诉地税工作人员(如何举报税务局工作人员),要怎么样梳理
1.2013年6月26日,越秀区地方税务局向黄一彪作出越税社诉告字(2013括号14002号《社保事项告知书》,其中内容为:时代公司为你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存在缴费基数不足的情况。第三十九条地税机关工作人员打击报复检举人,视情节和后果,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黄一彪投诉的其他问题,地税局建议黄一彪向企业注册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反映和投诉。
2.第四十条地税机关在检举管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上级地税机关应当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工作人员由稽查局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省辖市地税局所属地方税务分局。
3.举报中心代表本级地税机关,对下级地税机关检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组织检举工作人员培训,并将检举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第三十五条地税机关及其举报中心应当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依法保护检举人、被检举人的合法权利。检举人有正当理由并且有证据证明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回避的,经本级稽查局局长批准以后,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地税机关管辖的检举事项,由所涉及的地税机关协商受理;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地税机关决定受理机关。
4.第二十五条对复查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检举请求的,各级地税机关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