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营改增(汽车租赁车辆算营运么)
作者:余丽芳 发布时间:2022-03-28 17:03:42 点赞:次
1.分析提醒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以有形动产为标的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和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部分服务行业企业发生非主要业务或偶发业务,在开具发票时,经常会忽视税率的选择,错误适用6%的税率,导致少缴税款,给企业带来风险。相关试点政策实施后,预期对商业地产的去库存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3.丙公司提供的是汽车出租服务,即有形动产租赁。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4.企业租赁汽车并配备司机,司机根据旅客的要求,负责将旅客送达目的地,这属于交通运输服务;仅提供汽车车辆出租,承租人自己使用,应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5.《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6.01风险点混淆不同服务日前,深圳税务部门在核查中发现,甲汽车租赁公司提供配备驾驶人员和不配备驾驶人员两种汽车租赁业务,在申报增值税时,统一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申报了销售额,未对两种项目进行区分。

一、汽车租赁营改增(汽车租赁车辆算营运么),怎么去确立
1.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应结合每一项服务的业务实质,准确判断适用的增值税税率,避免错误开具发票、错误申报等问题,防范潜在的涉税风险。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1月17日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等地实施)。
3.产权方在出售名下房产时,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向房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税收优惠备案和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等业务。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016年5月1日将在金融业、建筑业、不动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
4.指承租人以取得汽车产品的使用权为目的,经营者则是通过提供车辆功能、税费、保险、维修、配件等服务来实现投资收益。企业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的税率应为9%。其汽车等有形动产均为2019年及之后取得,有形动产租赁合同也都是在2019年及之后签订,不符合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情形。
5.京地方财政年内将只减税约154亿元。在实际经营中,一般认为15天以下为短期租赁,1590天为中期租赁,90天以上为长期租赁。
6.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即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7.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深圳市税务部门在风险应对中发现,部分汽车租赁企业财务人员由于对汽车租赁相关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彻,给公司带来一些涉税风险。

二、汽车租赁营改增(汽车租赁车辆算营运么),如何快速详解
1.部分纳税人关注到简易计税政策,却未注意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具体条件,或错误理解政策适用的时间节点,导致纳税申报错误,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政策上对融资租赁公司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即承租方按17%抵扣的增值税,融资租赁公司实际只按3%缴纳了增值税。
2.甲公司混淆交通运输服务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导致税额缴纳错误。全面实施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的重头戏。汽车租赁业实行营改增后,汽车租赁行业营改增后,应该是属于有形动产租赁适用税率是17%,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3.企业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除了要注意是否满足简易计税的条件,简易计税方法项目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查查数据显示,截至3月17日,我国约有278万家汽车租赁相关企业。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交通运输服务和有形动产租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不同,交通运输服务的适用税率为9%,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适用税率则为13%。营业税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营业额乘以规定税率就可以计算出其应纳税额,纳税人易于掌握和遵守,征税机关征税较易,从而使营业税的征收成本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