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多少可以阻止出境(稽查局阻止欠税人出境的期限)
作者:邵建宇 发布时间:2022-03-28 21:22:55 点赞:次
1.限期缴纳逾期的要采取强制措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在执行中有何问题,欠税人为其他经济组织的,阻止出境对象为其负责人。
2.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欠缴税款数额较大,是指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
3.已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当全部欠缴税款的担保。欠税人为法人的,阻止出境对象为其法定代表人。

一、欠税多少可以阻止出境(稽查局阻止欠税人出境的期限),怎么做阐释
1.根据以上规定,这11家欠税的高乐夫球场欠税在200万元以上,应当在地(市)级税务局按季度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告。纳税人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追征,直至收缴入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豁免。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规定,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指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交易。第九条本办法中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3.欠税人为法人的,阻止出境对象为其法定代表人。税法神圣不可侵犯:欠税不缴必有风险实际工作中,发现一些纳税人对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总是报有侥幸心理,认为能逃就逃、能少缴就不足额缴、能晚缴就不按时缴,甚至被税务机关通知缴纳仍不缴纳,岂不知税法神圣不可侵犯,欠税不缴必有风险。

二、欠税多少可以阻止出境(稽查局阻止欠税人出境的期限),要怎么阐述
1.将被阻止出境《税收征管法》、《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等规定,经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欠税人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又未提供纳税担保且准备出境的,税务机关可依法向欠税人申明不准出境。《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有关追征期限的规定,是指因税务机关或纳税人的责任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在一定期限内未发现的,超过此期限不再追征。限期缴纳逾期不缴,将被采取强制措施《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2.可能被处以罚款或追究刑责《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是指因税务机关或纳税人的责任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在一定期限内未发现的,超过此期限不再追征。纳税人已申报或税务机关已查处的欠缴税款,税务机关不受该条追征期规定的限制,应当依法无限期追缴税款。
3.欠税人为自然人的,阻止出境的对象为当事人本人。对纳税人的欠税事项,凡能在境内控管的,尽可能不要留待欠税人出境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