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经营增值税(混合经营和兼营增值税)
作者:张朔 发布时间:2022-03-28 23:06:28 点赞:次
1.提供车位租赁,按照出租不动产缴税;销售生活用品按照销售货物缴税;提供维修服务的,按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缴税。如果没有分别核算销售额,则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2.如果是一项应税销售行为则是混合销售,否则为兼营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
3.签订了一份机器设备销售并包安装合同,合同中销售设备和安装服务已做了清晰的费用约定,设备为该公司外部采购,且就这笔合同的业务进行分别核算。
4.兼营行为强调是在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应税项目,即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发生或不发生在同一个购买者(客户)身上。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项目,通常情况下(除了混合销售)是兼营,对于兼营的要求是分开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5.不论这个服务是收费还是免费,服务和货物具有关联从属关系,归属一项应税销售行为,所以他是混合销售。

一、混合经营增值税(混合经营和兼营增值税),怎么才能解析
1.纳税人是否只发生了一项应税销售行为。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2.税务处理原则: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率、征收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该公司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并提供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属于兼营门窗生产销售和安装服务,应当分别核算货物和服务的销售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3.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4.非在统一销售行为中,或者针对的不是同一纳税人,提供增值税应税事项和营业税应税事项,则属于兼营的概念。

二、混合经营增值税(混合经营和兼营增值税),怎样去表达
1.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比如锅炉生产企业销售给顾客甲锅炉5000元,属于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一个购买方:顾客甲就缴纳增值税。车美容店是否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该公司不能按建安服务缴税,而应当按货物销售缴税。
2.这家汽车美容店提供打蜡服务销售车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应按生活服务缴税。该公司销售外购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认定为兼营行为。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3.通过上面的学习,可以帮助大家在实际工作中,业务开展前考虑到这些因素,明晰企业的经营模式,合理确定企业的主营业务类型,从而降低企业纳税风险。
4.特殊情形只要是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都是混合销售,除了与建筑服务有关的两种情况:建筑企业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则适用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则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