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跨区好迁移吗(电子税务局税务跨区迁移)
作者:于万仑 发布时间:2022-03-29 10:10:56 点赞:次
1.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办理注销前应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故迁出地税务机关无法在企业清算期间提供发票。
2.我局将严格督促各区(市)县国税局依法受理并及时办理企业税务登记变更手续。企业用户鼠标双击清单名称或点击操作列的图标,在弹出的窗口列点上传附件,可以浏览电脑上已经准备好的文件。
3.注:一次申请里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不能申领(因为领取方式不同,电子发票不邮寄配送)。
4.纳税人应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故无法在迁达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收取回执受理通过企业用户在我的办税厅界面下部(见下图),已办理业务区域,在申请状态列次可以查看税务机关的受理结果。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页面,点击增加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5.若其他监控都通过,只存在逾期未申报,点击税费申报按钮,选择对应属期,进行申报即可。
6.发票验旧页面,选择发票类型。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变更页面,勾选非涉证信息变更,选择生产经营地址填写变更后内容。关于为了防止税务机关出于区域利益的心态而拖延不办。
7.纳税人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到原注销税务登记预检模块,点击我要办理进入原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资料补正企业用户在我的办税厅界面下部(见下图),正在办理业务区域,可以查看税务机关的受理结果。

一、税务跨区好迁移吗(电子税务局税务跨区迁移),要怎样了解
1.我局将持续跟踪电子税务局跨区迁移套餐开发进度,力争尽早实现跨区迁移工作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主要原因为:纳税人迁移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提交注销申请后,产生受理回执单,等待税务人员受理后在"事项进度管理"查询受理结果。是省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规范以及各部门业务需求开发建设的。
3.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页面。存在强制监控类事项的纳税人,请办结后再申请跨区迁移。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身份验证进入即可跳转到勾选平台。
4.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页面。迁出成功后系统会向企业用户在《受理迁移采集表》中填写的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手机发送消息,提示纳税人到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到。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页面。
5.从开始申请办理税务迁移到办理完成截止时间,限定为20天,最长不超过30天,否则上级机关应该给予处罚的建议建议可行。
6.网厅受理迁移成功后,请在征期内尽快携带税控盘、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件等前去迁入局报道,以免产生严重后果,逾期申报以及滞纳金。

二、税务跨区好迁移吗(电子税务局税务跨区迁移),怎么做评价
1.目前网上主要办理跨区迁出,迁入手续还请到迁入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我局作为市级税务部门需要增加相关业务功能时,要向省局电子税务局开发建设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业务需求,经同意后列入开发建设规划中。
2.关于将税务登记迁移工作与‘三证合一照一码’、‘全城通办’、绩效管理考核相结合,规定凡是纳税人当期无欠税、无任何违章信息的,直接在开业状态下办理跨区迁移,一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在系统内办理完迁出、迁入登记,完成纳税人信息补录,修改税种信息的建议建议暂时不可行。
3.企业用户点业务名称,进入业务明细信息页面,可以查看受理结果的详细反馈信息。
4.主要原因为: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相关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无法在开业状态下办理跨区迁移。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补打页面。
5.网报备案事项业务办理页面。选择图片文件后,企业可以看到已选择图片的内容、大小等资料,点击开始上传,完成上传操作会提示上传附件成功。
6.《全国税收征管规范》明确规定: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注销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功能开发情况我局对跨区迁移业务流程梳理后,形成了沈阳市跨区迁移工作方式优化调整方案,并向省局提交了《电子税务局跨区迁移套餐业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