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除金银首饰外消费品应在什么环节缴纳消费税)
作者:顾佳华 发布时间:2022-03-29 10:14:39 点赞:次
1.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94括号267号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征税环节后,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征收改在零售环节征收;出口金银首饰由出口退税改为出口不退消费税。凡采用包金、镀金工艺以外的其他工艺制成的含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如镀压金、铸金、复合金首饰等,都应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2.(财税字〔1994〕095号)纳税人销售(指零售,下同)的金银首饰(含以旧换新),于销售时纳税;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于移送时纳税;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摘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括号财税字091号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3.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的,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4.摘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94括号095号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凭据的当天;。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纳税环节以后,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本通知范围内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买价或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一、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除金银首饰外消费品应在什么环节缴纳消费税),如何才能试析
1.《证明单》由省级国家税务局印制和管理,省级国家税务局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2.经营单位兼营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业务的,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或者划分不清的,一律视同零售征收消费税。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94括号267号其他规定对改变征税环节后,商业零售企业销售以前年度库存的金银首饰,按调整后的税率照章征收消费税。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证明单》由购货单位在购货前向其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领用。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交纳消费税。
4.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摘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94括号095号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分支机构应纳税款应在所在地缴纳。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应按纳税人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5.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的当天;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交货的当天。

二、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除金银首饰外消费品应在什么环节缴纳消费税),如何成功分析
1.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不用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其在销售地发生的销售额,回机构所在地后仍应按规定申报纳税,在销售地缴纳的消费税款不得在应纳税额中扣减。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临时销售金银首饰,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其机构所在地向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纳税。
3.消费税认定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消费税认定登记证件。
4.委托加工消费税计税规则受托方应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5.该商场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证明单》的购进(加工)金银首饰情况由售货(加工)单位填写,其金额应与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一致。摘自《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67号纳税地点纳税人应向其核算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纳税。